【野戰謀殺案】首被告隱瞞事主被襲 讓他獨留山上至死 囚7年半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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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戰(Wargame)發燒友Bosco兩年前疑被「戰友」誘上藍田五桂山殺害,負責下手的一人,早前已就謀殺罪被判囚終身,另一負責帶事主上山、事後幫忙隱瞞事件的「戰友」則只被裁定誤殺罪成,他今(20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7年半。法官指該這名被告得知事件後,同意幫忙隱瞞事實及處理事主的物品,讓事主獨留在山上直至死亡,違反謹慎責任。

兩名被告嚴汝衡及周正賢,嚴被裁定誤殺罪成,周則被裁定謀殺罪成。(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嚴汝衡(29歲)及周正賢(23歲)。二人被控於2017年5月28日連同黃朗祺謀殺郭葦諾(又名Bosco,20歲)。周早前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囚終身;而嚴則被裁定謀殺罪脫,誤殺罪成,其案今日判刑。

答應幫次被告隱瞞事件

法官判刑時指,根據陪審團的裁決,陪審團必然認為嚴違反謹慎責任,他將事主帶上山讓次被告周正賢有機會下手,離開現場後沒有替事主召救護車,嚴及後從周得知山上發生的事後,仍沒有報警協助事主,更答應幫周隱瞞事件。陪審團必然認為一個合理的常人會預視到有關行為會導致死亡。

官指行兇被告行為恐怖

法官續指,周對事主的所作所為十分恐怖,而事主出事後,周也只顧保護自己;嚴得知事件後,不但容忍周的所作所為,更同意幫忙隱瞞事實,處理事主的物品,讓事主獨留在山上直至死亡。雖然沒證據顯示若事主及早獲得醫療協助,後果會否不同,但事主的確被置於危險,無法獲得協助的環境中,事主最終死亡。

不過,法官考慮到嚴早在開審前已欲認誤殺罪,只是不獲控方接納,再加上案件的複雜性,法官決定給予嚴25%判刑扣減。

指事主裝備交易上不誠實

次被告自辯時所述,事主進行Wargame裝備交易時「不誠實」,曾將裝備抬價,又曾挪用交易的款項,事發前半年,他因買賣無線對講機與事主鬧不快,故打算聯同「午夜郊遊群」的成員作弄事主,讓事主服下安眠藥或酒精飲品,令事主招認「呃人」一事。

次被告曾用鐵通打事主

眾人終決定約事主上山執行「整蠱」計劃。於是當晚次被告先自行上山,稍後時間事主由首被告帶上山,而次被告在躲在草叢中偷聽,當首被告與事主談到有關紛爭時,事主突然發怒,於是次被告現身,惟及後事主動手,繼而發生打鬥,次被告承認曾用鐵通打事主。首被告後來先離開現場,而次被告因認為事主死去,用米袋「笠」事主的頭,並拖他至山邊梯間,但期間次被告失足,與事主雙雙跌下山。

次被告及後爬回山上,再收拾好物品離開。次被告稱在山上與事主打鬥期間,遭事主用硬物及氣槍打頭,又被事主咬及打手臂,他稱上山時沒意圖傷害或殺害事主。事後次被告要求首被告幫忙隱瞞事件,首被告遂拿走了事主當晚帶上山的物品。

案件編號:HCCC4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