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4人涉過去3月旺角「私了」及縱火 分3案被控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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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引起連月的示威活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在除夕當日捕拘多人,懷疑他們涉於過去3個月涉傷人及縱火,並分3案控告4人,其中3人涉「私了」事件,另一人則涉嫌在旺角港鐵站縱火,全部案件今(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4人暫時毋須答辯,其中只有涉縱火的被告獲保釋,其餘3人均須還押,控方並會就部份被告的衣物等作化驗,全部案件將於3月12日再訊。

3男1女被告分別涉於2019年10至12月期間,在旺角參與「私了」事件傷人,及涉旺角站縱火,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兩男女涉10月旺角「私了」兩人

其中一案涉及兩名被告:羅偉華(52歲)及黃綺婷(22歲),他們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們在去年10月6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近西洋菜南街意圖使男子X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羅另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近亞皆老街意圖使男子Y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據了解,本案的男子X為內地遊客。

控方表示由於本案涉大量片段,亦要索取醫療報告及政府化驗所報告,故申請押後案件以進行相關工作,本案終押後至3月12日,兩名被告均不獲保釋。

調酒師涉旺角站縱火

另一案被告沈俊傑,19歲,報稱調酒師,被控一項縱火罪,指他於去年11月3日在旺角港鐵站C1出口,用火摧毀港鐵站出口。控方同樣申請押後案件,以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涉案片段、對被告事發時所穿的衣服進行鑑證。

案件同樣押後至本年3月12日,但被告獲准以2萬元保釋,而其女友另需要以3萬元為被告作人事擔保,被告期間不得離港,要在晚上11時至早上7時遵守宵禁令,每周要到警署報到3次。

裝修工涉於12月1日旺角「私了」

另有一案被告梁啟樂,33歲,裝修工人,被控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於去年12月1日,在旺角道與彌敦道交界,意圖使男子Y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控方同以作進一步調查為由要求押後案件,案件終與另外2案一樣,將於3月12日再訊,被告不獲保釋。

案件編號:WKCC8、14、1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