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琼被捕】中西區區議會主席被捕 代表律師:涉煽動謠言罪

撰文:倪清江 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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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表示,該黨區議員、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昨日(25日)深夜遭警方拘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兼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正前往葵涌警署協助及了解詳情。《香港01》正向警向了解。
許智峯引述鄭的代表律師表示,早上才對她錄口供,她向律師稱警方以涉嫌「煽動謠言罪」將她拘捕。
另外,警方今日(26日)凌晨在Facebook專頁披露,去年11月5日發現有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在網上被非法披露,經警方調查,律政司司長於3月17日正式向涉案女子展開民事藐視法庭程序,事件為違反禁披露警員資料禁制令的首單案件。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紅衣者)被警方帶到葵涌警署調查。(劉定安攝)

許智峯:要等到早上才錄口供

許智峯3時許與到來支援的一班區議員及民主黨成員,在葵涌警署外見記者,他引述鄭的代表律師表示,會先扣留,早上才錄口供;至於涉及的罪行,「警方冇清晰話畀佢(鄭)知涉及邊條控罪,律師轉述鄭麗琼講法係『煽動謠言罪』。」據其理解,「只係牽涉喺佢社交媒體轉載言論、同埋一啲內容而被告。當中我哋自己理解,都係因為針對住鄭麗琼區議會主席身份,同埋鄭麗琼本身政治立場,因為佢轉載內容係牽涉批評警方。我哋認為警方係出於公報私仇,亦都係一個濫捕、濫告情況發生喺鄭麗琼身上。」

他表示,警署值日觀只准鄭見律師,不能見家人、到來的區議員及黨員,對警方行動感到極度憤怒。

《大公報》報道鄭FB轉發警察起底帖子 私隱專員轉介律政司跟進

去年警方成功向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以阻止針對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及其家屬的起底行為。《大公報》昨日(25日)報道,鄭麗琼前日在Facebook轉發一個起底警察個人資料的帖子,當中包括警員編號、相片、姓名等私人信息。報道指,鄭麗琼接受《大公報》查詢時對有關行為直認不諱,「卻稱自己不知道有禁制令,還詢問記者,『咁使唔使坐監㗎?』事後鄭麗瓊刪帖」。

報道引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已要求Facebook即時移除相關帖文,亦會按既定程序轉介律政司跟進。

去年9月印尼女記者Veby Mega Indah於灣仔行人天橋採訪示威衝突期間,報稱遭警員的子彈射盲右眼。警方在其要求交出當天開槍警員身份的聆訊中,確認當日在涉案地點發射一枚橡膠子彈,惟未有披露警員身份。近日有網民在Fb群組上載一名警員的個人資料,指稱就是該名警員開槍。鄭麗瓊把圖文一併轉載,並寫有「如果這名警員是有良知的?請自首!以眼還眼」

制令禁止非法公開警員資料仍有效

只去年6月反修例示威衝突以來,有人在網上披露現職警務人員的個人及家人資料,包括姓名、住址、電話號碼及子女就讀學校等。律政司及警務處去年10月向高等法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獲法官接納,禁止任何人非法公開或使用警員和他們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職位、相片及住址等,並禁止任何人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屬;至11月,法院再接納律政司一方申請,延長禁制令直至另行通知。

鄭麗琼被帶往葵涌警署調查。(劉定安攝)

警凌晨FB曾稱會對網上非法披露行為展開跟進

警方今日(26日)凌晨在Facebook專頁公布,去年11月5日發現有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在網上被非法披露,經警方調查,律政司司長於3月17日正式向涉案女子展開民事藐視法庭程序。警方重申非法披露他人個人資料屬嚴重罪行,而且亦有可能違反法庭禁制令。警方如發現網上非法披露行為,將展開調查並作適當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