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兩男涉在10.1騷亂中藏伸縮棍及襲警被控提堂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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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涉嫌在去年10.1不同地區的騷亂事件中,被發現藏有伸縮棍,及以垃圾桶擲警員,事隔近半年後先後被控,兩人的案件,今(27)日於觀塘法院提訊,均毋須答辯,並准以5千及1千元保釋候訊。

去年10月1日多區爆發警民衝突。(資料圖片)

男子甜品店內被發現藏伸縮棍

被告林智豪(30歲)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長沙灣福榮街甜品店「甜一刻」內,管有一枝摺合時長23厘米、延伸時長50厘米的伸縮棍。

辯方要求押後案件以便索取相關文件,以及向林給予法律意見,獲裁判官將案押後至5月22 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並准林以5000元保釋。

據了解,事發當日警方在店外進行觀察行動,發現有多人出入店舖,進店搜查後發現林管有涉案的伸縮棍。

男學生涉垃圾桶擲警員

另外,被告梁文輝(23歲,學生),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荃豐中心天橋上襲擊男警員賴信安。辯方同樣申請押後案件以便索取文件,以及向梁給予法律意見,案件終押後至5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期間被告可繼續以原有的1000元保釋。

當日有人在網上號召市民於全港各區進行示威,荃灣區亦爆發警民衝突。梁涉在荃豐中心天橋上將垃圾桶擲向橋下的警員,當場被捕。

案件編號:KTCC34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