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火燒人|涉在現場講粗口夫婦 被改控行為不檢罪 押後再訊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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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運動引起多場衝突,一名男子去年在馬鞍山廣場對開行人天橋與黑衣示威者爭執時,被淋潑不明液體及點火燒傷。一對夫婦被指旁觀事件及講粗口,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案件今(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改控二人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案件再押後以便二人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並將於6月9日再訊。

兩名被告為:女被告陳海雲(33歲,文員)及男被告鄺耀文(39歲,文員)。二人現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在馬鞍山鞍駿街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大聲罵男子X而引起多人聚集。辯方不反對修改控罪,而兩名被告繼續獲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編號:ESCC258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