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6年內多番非禮同床女兒 官指另一女兒亦屬危險 囚2年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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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有4名子女的清潔工,因長子智障,妻又要照顧年幼子女,故安排排行第二的女兒與他同床而睡,惟他卻趁機非禮女兒,事件橫跨6年。清潔工早前3項非禮罪名,法官判刑時考慮到被告行為、事件持續的時間,判他監禁2年。法官又指,被告除事主外,還育有另一女兒,被告對她們屬危險存在,望社署繼續跟進有關情況。

42歲清潔工,在區域法院認3項非禮罪,期間女兒僅5至11歲。(資料圖片)

被告42歲,報稱清潔工人,承認3項非禮罪,指他於2012年至2019年3次非禮X,X最早在5歲時遭被告侵犯,而最近的一次侵犯事件時X已11歲。

事主對父感覺矛盾

事主X的創傷報告顯示,她事後對父親的感覺矛盾,既覺父親噁心,又因為被告為她的父親,不知是否應對他生氣,報告建議X要接受跟進治療。被告的心理報告則顯示,他難以在婚姻關係外,與其他人建立正常社交關係,其重犯機會中度偏低。

官指被告對另一女兒亦屬危險

法官指,被告除事主外,還育有另一女兒,雖然她們需要父親照顧,但被告對她們屬危險存在,望社會福利署能繼續跟進被告一家的情況。法官又指,被告未有正視自己問題,且態度迴避,冀懲教署可為被告提供心理治療。

事主5歲起與被告同床而睡

案情指,被告與妻子於1999年結婚,二人育有4子女,被告長子為智障人士,X排行第二,現年已12歲。被告與X自2012年,即她僅5歲時已同睡一床,而被告的長子則睡在同房的上層床。兒童中心社工去年得知X仍與父親同睡一床後揭發事件。

曾用下體磨事主數分鐘

X透露自幼稚園時期已遭被告侵犯,去年7月1日與被告同床睡時,被告伸手進X的短褲摸她私處。X又透露,被告曾於2015年至2017年間,趁他與X獨留在家時,分開X的雙腿,用下體磨X的下體4至5分鐘,被告至得知長子返回家中才停止。於2012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曾趁X母親煮飯時,走進房間並舔X的下體5分鐘。

案件編號:DCCC91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