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57歲男子違反檢疫令擅離酒店 被判即時監禁10天

撰文: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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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全球新型肺炎疫情,除豁免人士,所有在到港人士必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衞生署表示,一名57歲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擅離尖沙咀的指明賓館,今日(2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0天。衞生署發言人表示,違反強制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絕不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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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表示,該名57歲男子早前被發出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尖沙咀的指明賓館接受強制檢疫14日。其後警方接報於3月28日到場處理案件時,發現該名男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0天。

翻查資料,被告為美國籍男子Steven Lawrence, Roy,報稱無業,於尖沙嘴彌敦道54至64號美麗都大廈8樓一單位接受檢疫。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強制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的人絕不容忍。發言人重申,遵從強制檢疫令對全港同心抗疫至為重要。

男子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0天。(資料圖片)

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當日之前的14日期間,曾在內地、澳門及台灣逗留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此外,根據《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由3月19日起,所有從中國以外地區抵港的人士同樣須接受十四天的強制檢疫。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衞生署嚴正提醒受強制檢疫人士應遵守上述法定要求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