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一周年|1844宗投訴中三分一屬範本式 兩宗警爆粗遭訓諭

撰文:鄭秋玲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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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至今一年。警方今日(16日)出席監警會會議時指,截至6月5日,共接獲1,844宗投訴,來自8,120人,當中約32.6%屬須匯報投訴、601宗,來自647名投訴人。至於須知會投訴有1,243宗來自7,473人。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麥衞文指,超過一半須知會投訴是由7名「慣性投訴人」作出,共涉663宗,並指有57%、即4,301人,是以範本形式就12宗事件投訴,「有人提供樣本,發動網民就同一事年作出一式一樣嘅投訴,造成大量投訴現象」,她指對投訴科調查造成困難。
監警會指出,4宗涉及行為不當的投訴。兩宗於去年9月5日及10月14日,警方清場期間被投訴作出粗言穢語,監警會已證明屬實,警方已作出訓諭,另外兩宗則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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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及「濫用職權」投訴增

警方數字顯示,今年首5個月共接獲495宗須匯報投訴,較去年同期減14%。最多投訴涉及「疏忽職守」有213宗,其次是「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有174宗,兩類投訴佔整體的78%。另外有67宗投訴涉及「毆打」,較去年同期的52宗增約29%。錄得升幅的投訴亦包括「濫用職權」有30宗,較去年同期的10宗多近兩倍,涉「恐嚇」有7宗,去年同期有4宗。至於涉「捏造證據」有4宗,減少約43%。

今年增85宗投訴涉反修例

今年首5月的495宗須匯報投訴,當中有85宗涉及反修例公眾活動。截至6月5日,由反修例衍生的投訴有1,884宗,來自8,120名投訴人。當中屬有601宗屬須匯報投訴,涉及647名投訴人,共涉及945項指控,主要是「行為不當」、「疏忽職守」,分別有292宗及229宗,「毆打」、「不禮貌」,分別有115宗及114宗。餘下包括「濫用職權」、「粗言穢語」、「粗魯無禮」、「恐嚇」及「捏造證據」,分別有98宗、39宗、33宗、20宗及5宗。

須匯報投訴中逾兩成投訴人撤回

警方指,須匯報投訴有647名投訴人,目前已聯絡了510名投訴人,當中173人選擇全面調查,83人暫尚有案在身,有144人選擇撤回投訴,8人選擇透過簡便方式解決,50人未決定以什麼方法處理投訴,有52人分類為無法追查,有134人未有回覆,餘下3人會繼續聯絡。

至於須知會投訴,有1,243宗涉及7,473名投訴人,警方已聯絡當中的1,440人,其餘人未有回應,322名投訴人無留底有效聯絡方法,有284人會繼續聯絡。

「複製網上一啲樣板作出投訴」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麥衞文主動提到,非當事人作出的投訴會被歸納為須知會投訴,1,243宗須知會投訴中,超過一半是由7名「慣性投訴人」作出,共涉663宗,其中2人分別作出約180宗投訴,「即係話有一班人就住唔同事件係不斷去投訴,另外我哋發現有人提供樣本,發動網民就同一事年作出一式一樣嘅投訴,造成大量投訴現象。」7,473名投訴人當中57%即4,301人,是以範本形式就12宗事件投訴。

她續指,「由於佢哋唔係事件嘅當事人,只係就住媒體報道、網上資料啦,或者複製網上一啲樣板作出投訴,佢哋甚至連事件嘅時間、日期、地點都提供唔到。因此呢,亦都增加投訴科調查困難。」她指,有超過70%投訴人未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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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宗警清場時講粗口遭訓諭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在會議結束後表示,反修例衍生的601宗須匯報投訴中,投訴警察課提交了242宗報告,55宗經全面調查、98宗撤回、82宗無法追查及7宗經簡便程序處理,而監警會在242宗報告中,向120宗個案提出360個質詢。

監警會指出,4宗涉及行為不當的投訴,兩宗於去年9月5日及10月14日,警方清場期間被投訴作出粗言穢語,監警會已證明屬實,警方已作出訓諭,另外兩宗則撤回。

對於已退出的國際專家組成員的英國學者Clifford Stott,多次批評監警會缺乏調查權,俞官興稱對專家看法感遺憾,又指去年決定做報告前,對方已知悉監警會沒有主動調查權,雖然出現期望落差,但認為「等到有調查權就唔使做啦」,又質疑5名海外專家中只有1人表態,「係咪代表晒成個專家組?」

全國人大會議上月通過港區國安法的決定草案,警隊正研究設置專責隊伍,準備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即時執法。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由於港版國安法未出台,日後或有機會向警務處了解執法情況,如國安法將來衍生投訴,監警會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