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政府譴責發動罷工罷課公投組織:別有用心、妖言惑眾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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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30個工會的「二百萬三罷工會聯合陣線」及「中學生行動籌備平台」,今日(20日)舉行公投,決定是否就港版國安法立法罷工罷課。
特區政府在下午再度發稿,予以強烈譴責。政府發言人表示,近日有別有用心的人及組織不停使用各種手段抹黑國家安全立法工作,散播失實及誤導性的資訊,妖言惑眾,企圖製造社會不穩的局面。
政府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堅定不移支持並全面配合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二百萬三罷工會聯合陣線」及「中學生行動籌備平台」舉行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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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表示,強烈譴責有組織發動「罷工罷課公投」。發言人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制定的國家安全法,是防範、制止及懲治極少數人所進行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和活動,從而保護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市民,使香港在飽受過去一年暴力破壞後可以回復為安全、穩定的城市。發言人認為,這項重要舉措,旨在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行穩致遠,維護社會繁榮穩定。發言人稱,國安立法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及行使的權利和自由,司法獨立及香港的核心價值亦會受到保障。

發言人指,近日有別有用心的人及組織不停使用各種手段抹黑國家安全立法工作,散播失實及誤導性的資訊,妖言惑眾,企圖製造社會不穩的局面。發言人重申,《基本法》和香港法律體系並沒有「公投」制度,所謂「公投」既無憲制基礎,亦無法律效力。「罷工罷課公投」只是利用市民和學生達到政治目的。

發言人表示,有公務員工會公然鼓動公務員參與所謂「罷工公投」的「聯合工會行動」,反對國安立法,這是絕對不能接受的。公務員有責任在行政長官的領導下落實好有關國安立法的工作,不可進行有關反對港區國安立法的行為。以公務員工會名義參與所謂「罷工公投」,會使外界誤以為他們是代表多數公務員,令人覺得公務員與政府對着幹,嚴重損害公務員隊伍的良好聲譽。

政府發言人表示,近日有別有用心的人及組織不停使用各種手段抹黑國家安全立法工作,散播失實及誤導性的資訊,妖言惑眾,企圖製造社會不穩的局面。 (資料圖片)

就有報道指有區議員的辦事處用作有關投票站,發言人指出,根據《區議員及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成員操守指引》一般準則第1至3條:區議員不應做出任何危及或損害其個人誠信、公正、客觀判斷力或履行職務的能力的事情;區議員行事的方式,不應使其處境可能有負市民對區議員在一般應有的行為準則方面的期望;以及區議員應確保其行為不會令區議會的信譽受損。此外,根據《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區議會議員酬金、津貼和開支償還款額安排的指引》第23段,區議員如以營運開支償還款額及其他實報實銷的津貼/開支償還款額支付辦事處的運作開支,須確保辦事處是用於執行區議會職務。將議員辦事處作為所謂「公投」投票站,有關開支不會獲得發還。

若個別學生屢勸不改,學校應按校本訓輔及懲處

發言人續說,有組織繼續透過各種方式,包括利用校園作為表達政治訴求的場地,發起所謂「罷課公投」,企圖阻止國安立法。學校應是建立品格、認識國民身分,培養守法意識和愉快學習的地方,不應涉及政治。家長和老師都應認清事實真相,以身作則,一起努力還校園寧靜。發言人認為,學校應採取適當措施,如發現有學生發起、組織、參加或慫恿同學參加這些活動,應立即勸止。若個別學生屢勸不改,學校應按校本訓輔及懲處機制處理,維持紀律及秩序。若知悉學生有上述行為,教育局也會聯絡相關學校跟進,並提供支援和指示。

發言人重申,特區政府堅定不移支持並全面配合全國人大通過的《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立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