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警方指多次警告群眾離開 水炮車至少兩次射水驅散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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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今日(7月1日)亦是回歸23年。民陣原訂發起的「七一遊行」被拒,但仍有大批人士於中午12時起在銅鑼灣一帶聚集。
警方指,銅鑼灣百德新街、東角道及記利佐治街一帶有群眾集結叫囂,破壞社會安寧,並多次提醒在場人士已違反《公安條例》及《港區國安法》,警告人群停止聚集及立即離開,但相關人士未有聽從並多次闖出馬路,故出動管理特別用途車輛(即水炮車)作出驅散行動。據現場所見,警方至少兩次動用水炮車射水柱。

▼國安法刊憲 七一各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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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下午1時40分,一輛水炮車及銳武裝甲車出現於軒尼詩道波斯富街交界。其後於下午2時15分,警方於車上開喇叭警告市民,倘不返回行人路便會採取行動。

至下午2時34分,水炮車於鵝頸橋突然向前行駛至天樂里交界射水,另有防暴警察站在裝甲車上,手持橙色槍柄的橡膠子彈槍呼籲人群離開。其後至下午3時14分,灣仔水炮車再射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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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下午2時47分發新聞稿表示,今日中午起銅鑼灣一帶有群眾集結叫囂,且警方多次警告人群離開,但未有聽從更闖出馬路影響交通秩序,故出動水炮車方作出驅散及執法行動。

警方又再次警告,違法者停止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違法行為,「會繼續嚴正執法,絕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