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牛肉飯老闆娘郭德英 不滿未能檢控梁家榮 求覆核再被拒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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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牛肉飯老闆娘郭德英,不滿港台節目內容偏頗,以私人檢控方式控告香港電台及廣播處長梁家榮5項公職行為失當罪,但遭法庭拒絕。郭不服決定,今(10日)與代表她的大狀容海恩及黃汝榮,到西九龍法院要求覆核,更指法庭沒有給機會她作陳辭,惟裁判官鄧少雄聽罷後仍認為理據不足,維持原有決定。郭在庭外稱會考慮上訴。

指官未有索進一步資料

申請人郭德英今由大律師容海恩及大律師黃汝榮代表。容大狀甫開庭便申請讓郭坐在身旁,鄧官則指該排座位只予法律代表列席。

容大狀隨後表示,鄧官未有進一步向郭索取資料,亦沒有作公開或內庭聆訊,以讓申請方陳詞,就單憑書面資料決定不受理,做法有誤。

申請人郭德英(左三),與大律師容海恩(左一)、 大律律黃汝榮(左二)及 律師陳永良(右一)一同到西九龍法院。(林樂兒攝)

指梁明知受批評未有糾正

曾任裁判官的大律師黃汝榮則補充,專家證人顧敏康教授也未有機會向法庭陳述證據。鄧官不禁問,申請人如何證明梁家榮是「故意及蓄意」干犯公職人員失當罪,黃大狀回應首項控罪的日期為去年11月,而最後一項控罪於今年3月發生,期間4個月有不少人批評梁,梁身為台長,「冇理由唔知公眾人士對佢咁大反感」,卻仍然沒有糾正,構成犯罪意圖。

黃大狀續形容鄧官的書面裁決理由「好唔尋常」,不但連控罪也無提及,亦欠缺分析。

官稱首次聽到理據

鄧官表示,今首次聽到申請人以梁家榮在4個月內受到批評也沒有糾正,作為控告的理據。不過,法庭考慮所有資料與陳詞後,認為不足以達至表面證供成立,遂駁回申請。

郭德英上庭前其facebook出現法庭門口照片。(facebook截圖)

郭指港台數個節目有問題

根據入稟文件,郭認為有問題的節目包括:《左右紅藍綠》中的「評警方圍攻大學校園事件」、《頭條新聞》中的「驚方信息」,及港台第一台以整個新聞時段以嘉許手法報道陳健民出獄過程,而《The Pulse》中訪問世界衞生組織官員時違反《基本法》及一個中國的原則。

郭散庭後,聲稱會用盡和平理性的方式爭取公義。其Facebook帳戶在開庭前上傳兩張法院照片,有人留言提醒「唔好影相」。

案件編號:STMP13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