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戀虐男案|事主認有參與性虐待 曾遭被告用工具夾乳頭陽具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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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弟戀情侶女方涉虐男友案今(17日)在區域法院續審,一級榮譽畢業的男事主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曾和被告進行性虐待,事主稱他實無這樣的喜好,惟擔心未能滿足對方,又怕遭被告打,故在性虐時當受控的一方。他更透露曾遭被告用工具夾乳頭及陽具,並拍下照片,又爆若他未能滿足被告時,被告會以按摩棒當性玩具。

被告麥凱晴(39歲),事發時任保險經紀,被控有意圖而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5罪,指她於2018年5月至8月29日在跑馬地一單位內5度襲擊及惡意傷害32歲男事主X。

X認曾在性虐當被控制的一方

X在盤問時透露,他和被告曾進行性虐待,被告在性虐待中為控制的一方,惟他強調自己沒有此喜好,只是擔心未能滿足被告,及怕被對方打。

被告在衣櫃取出性虐工具

X透露,有次和被告到酒吧,兩人返家後,被告打開衣櫃,內有性虐待的工具。被告用工具夾X的乳頭和陽具,並拍下照片,X指當時曾提出反對但不果。

指被告喜歡被吻腳

此外,辯方就多張照片盤問X,其中一張顯示X在吻一名女子的腳。X庭上指,被告喜歡X吻她的腳,而X曾多次這些做。

指被告會以按摩棒當性玩具

另一張相片則為X手持一個插肛門的工具,面露笑容。X庭上指,他其實並不願意拍此照片。

X又指,被告曾買女性按摩棒,並指若X不能滿足她,可用此性玩具。

案件編號:DCCC11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