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優少女咬傷女警認罪 患多種情緒病曾圖路軌自殺 官押後判刑

撰文:周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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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新城市廣場去年屢次發生示威者聚集,一名少女疑在沙田站附近遭警方驅散時反抗,咬傷一名從後箍其頸的女警,當場被制服後控以一項襲警罪。少女今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提到少女早年被鑑定為資優兒童,但其後患上嚴重抑鬱及燥鬱症,本案發生後她患上創傷後遺症,更三度企圖自殺。裁判官認為可先索取感化報告等,待下月11日再作判刑,准少女繼續保釋及不須再到警署報到。

姓孫的女被告18歲,被控去年9月25日於沙田港鐵站Fancl店外,襲擊編號為22838的女警。

資優童卻患有情緒病

辯方求情時提及,被告中一時被確認為資優兒童,惟家人不懂如何與她相處,其後她患上抑鬱症。被告於2017年前往英國讀中學,學校發現她有𠝹手,精神不良好等問題,被告遂主動提出尋求精神科醫生協助,並一直服藥治療至今。除抑鬱外,她被診斷患上燥鬱及有自閉障礙,最終亦須回港重讀中三。因反修例運動,被告與家人因政見不同,關係每況愈下。

女被告孫銘橋在沙田法院承認襲警罪。(資料圖片)

被告驚惶失措至失禁

辯方續稱,案發當時被告被多名警察包圍,其時情況非常混亂,抑鬱病令被告更感緊張。辯方指,雖然不可借病症諉辭逃避,但希望法庭考慮當時制服被告的女警,前臂放在被告口前,用力箍着被告,被告欲轉向鏡頭求救。被告被制服後,更驚惶失措至失禁。

曾跳入路軌得途人及時拯救

辯方說,案發後被告患上創傷後遺症,於大廈天台企跳,幸得街坊及師姐及時制止;數月後被告又一次過吞食所有精神科藥物及以酒送服,企圖自盡;今年4月時,被告跳入大圍站路軌,得途人及時拯救。辯方形容,被告患有嚴重抑鬱,但她願意坦白認錯,留有案底將令她未來找工作困難,望法庭判非監禁刑罰。

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先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撤銷被告到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

被制服時反抗咬警

案情指,案發當晚有約100名黑衣裝的示威者於沙田站聚集,懷疑有人跳閘。警員接報到場後,約一半人向新城市廣場方向逃跑。被告被制服時反抗,咬傷女警右上臂,女警上臂部份泛紅。

案件編號:STCC53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