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譚得志被控|陳志全指以言入罪如同文字獄 憂無表達意見空間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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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其保釋被拒,要還押懲教看管。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慢必」在聆訊後,直指控方以言入罪,本案猶如「文字獄」,控罪與《基本法》及《人權法》有衝突,市民如果不能批評政府,根本無法行使言論自由及表達自由,擔心日後市民無空間表達意見。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慢必」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外會見傳媒,並表示對譚未獲保釋感到遺憾,又稱譚會盡快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陳批評控方「以言入罪」,本案猶如「文字獄」。

陳又指,發表煽動文字罪為殖民地時代的惡法,過去也甚少引用,控罪與《基本法》以及《人權法》有衝突,而控方舉出的案例屬50年代,當時《基本法》及《人權法》尚未生效。

擔心無空間表達意見

陳認為,市民如果不能批評政府,根本無法行使言論自由及表達自由,而日後市民、時事評論員、政治人物再無空間表達意見。陳直言,對於政於倒行逆施的政策,他們也每日作出批評,當中涉及帶有情緒、甚至極端的言論,質疑言論是否可以達致定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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