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涉藏摺刀噴漆案開審 警員稱見被告倒液入瓶 疑他在製汽油彈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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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15日港島各區有反修例示威,有人在灣仔港鐵站附近擲汽油彈,一名23歲學生涉藏有摺刀、噴漆及無線電對講機等物品被控。案件今(14日)在東區法院開審。拘捕被告的警員供稱,當日與同袍接報到灣仔地鐵站受到汽油彈襲擊,警員到場協助關閉出口時,他目睹被告正將液體倒進玻璃瓶中,懷疑被告正在製作汽油彈,他即衝前追捕,在太源街制服被告並搜出他上有控罪所述物品。

被告陳曉松(23歲,學生)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9月15日在灣仔莊士敦道近太源街一帶,管有一把信用卡形摺刀、一把萬用刀、一罐噴漆、三束膠索帶、一盒火柴,以及一部無線電通訊收發器。

被告陳曉松(前)涉嫌藏有摺刀及噴漆等被控。(呂樂謙攝)

現場有200至300名黑衣人

警員張曉鋒供稱,當日下午近六時,他與隊員接報到灣仔地鐵站附近巡邏,發現有200至300名黑衣示威者聚集,部份人手持武器,當中亦有人向灣仔站A4出口投擲汽油彈。張與隊友將A4出口關閉後轉至A3 出口掃蕩,發現另有一批約30名示威者聚集在莊士敦道和太源街近A3出口交界,其中被告當時正背住一個用紅色雨蓋覆蓋的背包,並站在一名手持汽油彈的示威者身旁。

見被告將液體倒進玻璃瓶

張憶述,因被告當時正在將某些液體倒進玻璃瓶中,懷疑他正在製作汽油彈,於是上前追捕。被告與身旁的示威者見狀,隨即將手上的玻璃瓶拋到地上並往太源街方向逃跑。張最終在太源街附近從後抱住被告,被告不斷掙扎,二人雙雙倒地,張用膠索帶制服被告,被告手上有生理鹽水和一枝噴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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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質疑防毒面對警員視線有影響

辯方代表大律師關文渭向張播放一段案發現場附近拍攝的閉路電視片段,片中顯示有另一名人士背住一個紅色的背包,問張能否分辨該名人士的背包和被告的背包;張指兩個背包有分別,例如該名人士的背包上有拉鍊,但被告的背包被一個紅色防雨罩覆蓋,因而從表面上看沒有任何拉鍊。辯方隨即追問,指當日張戴著防毒面具,加上距離被告20多米,會否影響他觀察被告的能力,並向張指出他當日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件紅色的物件;張不同意,指防毒面具只會令他的視野收窄,但不會影響他分辨顏色的能力,因此即使他戴著防毒面具仍能分辨片段中的紅色背包和被告的背包。

質疑警方拉錯人

辯方又稱,從閉路電視截圖中可以看見被告是在有人投擲汽油彈,警員開始追捕後兩分鐘才從金鐘到達現場。辯方向張指出,由於被告的衣裝已現場一名示威者有相同特徵,同樣穿着黑色上衣和背着紅色背包,警方因而「拉錯左人」;張不同意。

被告被捕後門牙崩缺

辯方透露被告被捕後面、口部和鼻子均有血跡,右邊門牙崩缺,嘴唇和面部亦有擦傷。張承認,其傷勢是在他制服被告時,被告跌在地上而造成的。

案件下午續審。

案件編號:ESCC 87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