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玩具商前僱員 涉企圖欺詐4,500元 偽稱支付服務供應商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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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8日)落案起訴玩具生產商僑雄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一名前僱員,控告她涉嫌企圖欺詐該公司向她發還攝影服務費用4,500元,而攝影服務供應商是以1,500元承接該工作,即報稱多2倍費用。

廉政公署今日(18日)落案起訴玩具生產商僑雄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一名前僱員,控告她涉嫌企圖欺詐該公司向她發還攝影服務費用。(資料圖片)

聘攝影服務 申報費多2倍

被告江麗珍(34歲),是僑雄國際前人力資源主任,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被告將於下周二(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攝影服務供應商以1,500元承接工作

被告於案發時為僑雄國際的人力資源主任,負責籌備一個於2018年9月11日舉辦的公司活動,該活動需要攝影服務。一個攝影服務供應商同意以1,500元承接該工作。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9月12日至10月3日期間,在其發還開支申請中向僑雄國際偽稱,兩筆合共4,500元的款項,已經支付予上述攝影服務供應商,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僑雄批准申請,而導致她獲得利益,或僑雄國際蒙受不利。

據報該攝影服務供應商從來沒有收取上述款項4,500元,惟被告曾於2018年9月19日轉賬1,500元予該供應商的東主。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僑雄國際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周二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