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士尼樂園二期60公頃用地認購權周四屆滿 政府宣布不延長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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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23日)表示,考慮到現時經濟狀況,宣布不會為迪士尼樂園所擁有位於樂園東部約60公頃土地的認購權,再度續期延長,換言之,香港迪士尼樂園未來不會有原先規劃的第二期發展。
政府發言人補充,認為主題樂園公司(即迪士尼樂園)於未來數年,應集中發展及擴建現有的度假區,而非於有關用地進行擴建,「是謹慎的做法」。

政府在大嶼山竹篙灣一直預留60公頃填海土地,供香港迪士尼樂園發展第二期之用。(資料圖片 / 江智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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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到,儘管現時全球旅遊業不景氣,當局會繼續全力支持樂園正推行的擴建計劃。與此同時,就主題樂園公司所擁有,關於購買一幅在竹篙灣並毗鄰樂園的土地的認購權,考慮到現時經濟狀況,不會延長該認購權的有效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又表示,主題樂園公司的策略性發展方向,是專注其現正推行的跨年擴建計劃,以推出一系列新遊樂設施。

政府原預留了樂園東面60公頃填海土地,供迪士尼興建另一主題樂園。(資料圖片)

根據2000年簽訂的《認購權契約》,主題樂園公司獲批認購權以購買有關用地,作樂園可能擴建之用。該認購權若不獲政府和華特迪士尼公司同意續期,有效期會於明日屆滿。換言之,政府宣布不延長續期後,樂園不會有原先規劃的第二期發展。

翻查資料,​認購權有效期為20年至2020年,並可按認購權契約續期2次,每次5年。政府曾指出,在認購權生效期間,若合營公司按照認購權契約認購第二期用地,根據該契約,有關地價是以1999年價格計算的28.12億元為基礎,這地價並會因應1999年至認購期間的通脹按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而調整。

政府與華特迪士尼1999年簽約興建香港迪士尼樂園,當局在大嶼山竹篙灣展開大型填海280公頃,扣除興建現有樂園、酒店、港鐵迪士尼站及附屬設施等土地後,還預留了樂園東面60公頃填海土地,供迪士尼興建另一主題樂園,即第二期土地。

政府曾與迪士尼簽約 二期土地不能建屋

據政府與迪士尼簽訂的《迪士尼樂園周邊高度及用途限制契約》,第二期土地上不能興建興建房屋、商業設施、酒店、馬場等設施,而所建建築物不能高於20米。土地丟空多年,加上樂園營運情況一直不理想,多年來有不同議員倡議用該地作短期用途,包括興建中轉屋、組合屋等,紓緩土地供應緊張問題。

商經局曾公布計劃於該地建花藝公園

2018年曾有本地籌辦商與荷蘭公司合作,計劃於二期土地上發展香港首個花藝文化娛樂主題公園Kaleido Park,原定於2019年年尾落成,主辦方其後解釋,因為期租賃年期限制、土地使用及通道規限,缺乏電力、水源和道路等基建設施等因素,計劃「正式告吹」。

因新冠肺炎疫情關係,政府早前提出於該幅用地,興建臨時檢疫中心,並已獲華特迪士尼公司同意,料年底前可有2000個檢疫單位投入服務。

因新冠肺炎疫情關係,政府早前提出於竹篙灣,興建臨時檢疫中心。(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