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三年後僅收32公頃 團體批抹殺公眾訴求 促全面收回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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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地172公頃的粉嶺高爾夫球場,其地契於今年8月31日到期。民政事務局周二(22日)深夜回應傳媒查詢該球場續約事宜,指透過短期租約以象徵式地租向非牟利機構批出土地作體育用途,是政府一貫的做法。而當局表明三年後,其中32公頃用地會「復歸政府」,惟餘下的140公頃若獲批續約,政府會於2027年7月起徵收市值三分之一的「減免地價」。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批評,政府強推明日大嶼,卻抹殺社會要求全面收回高球場的訴求,認為於「只欠土地」的情況下無理由不收回餘下的140公頃土地。他又認為,政府為高球場「度身訂造」短期租約續租32公頃土地,反問為何不直接提早收回。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亦批評政府續租不理想,認為應收回作過渡性房屋等用途,並應全面收回高球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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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近日重提明日大嶼計劃,更指本港「只欠土地」。陳劍青說,於「只欠土地」的情況下,政府無理由不考慮全面收回粉嶺高球場,認為當局不肯收回餘下140公頃土地,等同抹殺土地大辯論時社會對全面收回高球場的訴求。他認為,政府的說法難以說服大眾高球場不適合發展,「(公眾)係唔會死心。」

陳劍青:球場有盈利 應收市值租金

對於政府向球會續租3年,並以1元租金透過短期租約方式續租,陳劍青批評做法為「度身訂造」,指並非慣常做法。他稱,政府多數以象徵式地租向慈善團體短期出租土地,惟球會卻是牟利機構,而球場營運亦有盈利,應以市值租金出租。他批評政府濫用短期租約政策,同時擔心政府會用此方法無了期永續球場。他認為,為顯示政府有計劃發展高球場,應盡快收回32公頃土地,將其用可惠及公眾的用途,如參照竹篙灣檢疫中心的建築模式興建過渡性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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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稱,粉嶺高球場餘下140公頃土地於2027年約滿,惟政府至今未有交代未來用途。他建議政府應收回餘下土地,以便作整體規劃,如將該區發展為綜合發展區,令交通配套能更完善。他又指出,高球場鄰近上水站,但由於附近有皇后山等發展中的公共屋邨,料該區日後的交通壓力會大增。

續租前不應只以文件向區議會交代

至於早已列明要收回的高球場32公頃土地,早前獲續租至2023年才交還政府,招國偉稱做法不理想,指於規劃、設計上需時,與其讓球會繼續營運,應考慮暫建過渡性房屋,或停車場等社區設施。他又指社會對高球場用地關注度高,政府於續租前不應只以文件向區議會解釋,有必要向公眾交代。

根據政府的回覆,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用地的現有契約於2020年8月到期後,政府訂立一個為期3年的特別過渡安排,會透過短期租約執行和收取象徵式租金,至2023年8月完結。該32公頃用地會在2023年9月復歸政府。根據地政總署代表早前在北區區議會透露,短期租約的租金為1元。而餘下的140公頃則按現行政策以象徵式地價續期至2027年6月30日。待上述租約期滿後,如粉嶺高爾夫球場140公頃用地獲批續約,政府會於2027年7月起徵收減免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