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假看齊銀行假擬攤長10年推展 報道引消息︰平均兩年加1天假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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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社會不時討論將法定假期(俗稱勞工假)及公眾假期(俗稱銀行假)劃一,不過一直未能達成共識。今年初,政府宣布10項紓困惠民措施,包括計劃將勞工假與銀行假看齊,劃一為每年17天。商業電台引述消息報道,指政府計劃「攤長」用10年時間,以每兩年加1天勞工假形式,逐步將勞工假與銀行假劃一為17日,但未必會就安排,另向僱主提供補貼。

報道指,政府將逐步劃一勞工假及銀行假。(資料圖片)

商台今日引述消息報道,港府擬用上10年時間逐步增加勞工假,由現時的12天,逐步增加至17天,令勞工假能與銀行假看齊劃一為17天,即平均約每兩年加1天勞工假。報道稱,當局未必會因應政策,而向僱主提供補貼,因當中涉及全港大量費用。

港府今年1月宣布一系列的民生紓困措施時,便已提出勞工假與銀行假看齊的相關建議。當時特首林鄭月娥稱,本港有30%僱員仍然放取勞工假,未享17天公眾假期,計劃以分階段方式推行,促成勞工假與銀行假看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亦曾表示,法定假期每增加一日,僱主的員工成本便增加約0.34%;若一次過增加5天假期,員工成本便會增加1.7%,不過政府傾向不考慮補貼僱主,因政府的行政支出,或會達薪金的一倍或兩倍,效率很低。

現時並不屬於勞工假的公眾假期一共有5天,分別為耶穌受難節、耶穌受難節翌日、復活節星期一、佛誕及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