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青年黃埔花園襲便衣警兼堵路 2人判更生中心及1入獄3月3周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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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19至21歲青年被控去年10月在黃埔花園附近襲擊便衣警,並投擲竹枝及磚頭堵路,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及阻礙公眾交通兩罪罪成,今(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刑。裁判官梁嘉琪指警員傷勢嚴重,有市民因堵路受影響,監禁式刑罰無可避免,判兩名被告入更生中心,另一被告入獄3個月及3星期。

其中兩被告為兄弟

被告為鄧卓榮(19 歲,學生)、伍浩賢(19 歲,學生)及鄧卓凡(21 歲,裝修工人),鄧卓榮及鄧卓凡為親兄弟。控罪指,他們去年10月11日,在紅磡明安街2 至20 號 4 號店舖外近必嘉街交界,襲擊警員徐家俊;及在紅磡道及德民街交界投擲竹枝和磚頭,對公眾地方交通造成阻礙。

辯方求情稱,警員雖然傷勢不輕,但三人並非處心積慮傷害對方。當時穿便衣的警員衝向被告,屬突發情況,被告沒有預謀施襲,亦無使用武器。

官拒接納感化官建議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報告建議首兩名被告入更生中心,另一被告則判監;辯方希望法庭採納感化官建議,判3人社會服務令。判刑官認為案件性質嚴重,最終採納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報告的建議判刑。

事主見被告堵路尾隨遇襲

案情指,事主當晚當值時,見3名被告拾起竹枝及掘出磚頭掟出馬路,他們聽到有警察到場便離開,。徐尾隨3人並在明安街捉住兩名姓鄧的兄弟,並有表露其警察身份,3人即向他拳打腳踢,眼鏡了事主的眼鏡,又大叫「藍絲打人」。事主最終向3人施以胡椒噴霧,並在同袍協助下制服眾被告。事主受襲後有瘀傷、腫脹、創傷筋膜炎及骨折等。

案件編號:KCCC25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