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信電訊」三度從英國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 被判罰款8萬元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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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商「盈信電訊有限公司」第三次從英國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今日(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8萬元。該公司亦曾於去年11月及今年1月因干犯同類罪行而被法庭定罪。

環保署表示,今年5月署方執法人員於香港國際機場再次抽查該入口商報稱為電訊設備的空運貨物,成功截獲一批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包括約2,600件廢手提電話顯示屏、100件廢平板電腦顯示屏及約200公斤廢電池。環保署即時將截獲的廢物全數退回來源地,及通知當地執法機構跟進,並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入口商。

發言人強調,廢手提電話顯示屏、廢平板電腦顯示屏及廢電池屬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受《廢物處置條例》規管,不當處置會危害環境及公眾健康。發言人又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出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經香港轉運)或出口有害廢物。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更可被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