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騙案|女投資者千個幣在冷錢包消失 比特通總裁涉欺詐受審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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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比特幣交易平台「比特通」的行政總裁梁永熹,2年前涉嫌詐騙一名婦人,致對方損失1000個比特幣。他被控一項欺詐罪及四項洗黑錢罪,其中洗黑錢罪涉款逾1121萬港元。案件早前轉介至區域法院,今(27日)借用西九龍法院的法庭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建議事主將比特幣存入冷錢包,事後警方從其夾萬搜出一組字碼,該字碼可遠端取用事主的冷錢包。

被控欺詐及洗黑錢罪

被告梁永熹否認1項欺詐罪及4項洗黑錢罪。欺詐罪指,他於2018年3月5日至13日期間,在香港藉欺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女子忻汝英(下稱:事主)把其比特幣轉移到被告提及的Trezor錢包,導致被告獲益,或導致忻女士蒙受不利。另4罪指被告同年4月13至8月24日,涉處理4筆款額,包括兩筆美元,及兩筆為港元,折合共逾1121萬港元。

被告梁永熹被控欺詐及洗黑錢罪,案件是區域法院案件,但借用西九龍法院法庭作審訊。(資料圖片)

事主熱錢包內有1500個比特幣

控方開案陳辭指,事主早於2013年開始投資比特幣,翌年10月已有1500個比特幣,並將之保存在虛擬貨幣交易平台Blockchain.com所開的熱錢包內。

2017年中旬,事主計劃賣出比特幣,於Bitcoinnect Group(比特通集團有限公司)的交易平台Bitfirst放售,但由於該平台停止運作,遂轉用另一平台Blcex。據其理解,被告是「比特通」及Blcex的行政總裁。

講座認識被告求幫助交易

事主及後發現放售需時,有次在某講座中認識被告後,便叫被告幫忙,交易最終成功完成,兩人自此繼續聯繫。被告建議做中介助事主在場外作比特幣交易,並收取2%交易額作佣金。

被告提議事主訂購冷錢包

2018年1月,被告幫事主處理比特幣交易,期間稱事主比特幣數量多,存於熱錢包內並不安全,提議幫她訂購冷錢包。

同年3月,事主讓被告在其手提電腦安裝登入帳戶及密碼,被告將3個Trezor冷錢包交予事主,並強調均未開封。他在事主同意下,替事主在手提電腦安裝其中一個,之後叫她設密碼,又著她抄下24組回復字。

事主冷錢包內1000比特幣突不翼而飛

當晚事主將1000個比特幣存入該冷錢包,惟同年6月赫然發現該錢包內的999.9個比特幣不翼而飛,隨即以WeChat向被告求助,表示:「點解會咁嘅...我真係一身汗呀...你有冇辦法幫幫我呀...」被告最初稱會盡力追查,指自己「個心都好唔安樂」,後來又稱其技術只可協助追蹤。同月事主向他人求助,最終報案。

被告夾萬搜出字碼

事主案發時相信被告提供的24組回復字,可遠端取用開封了的冷錢包,惟事實並非如此。相反,警方在被告住所夾萬搜出24個字碼,竟可遠端取用事主的冷錢包。根據區塊鏈的資料,其中180個被盜比特幣轉入被告的比特幣地址,並於同年3月至7月賣出,變賣餘額共逾1100萬,存於被告的4個戶口內。

審訊再續。

案件編號:DCCC49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