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涉違國安法|管理專頁涉發帖文推港獨 網頁連結戶口曾收款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鍾翰林因涉違反《港區國安法》,遭警方國家安全處落案起訴分裂國家、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及洗黑錢等4罪,今(29日)於西九龍法院提堂。據悉,控方依據學生動源的香港分部及美國分部,以及創制獨立黨的Facebook專頁內容提控,指帖文表明推廣港獨及帶有煽動語句,又指鍾有份任學生動源專頁的管理員,並曾發布相關內容。另外,該些專頁附有眾籌帳號,鍾被指曾處理兩個相關戶口內合共69萬多元。

被告鍾翰林(19歲),他是學生動源的前召集人,該組織已在今年6月底宣布解散香港分部。鍾被控一項分裂國家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及兩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其中「分裂國家罪」以《港區國安法》第20條提控,其餘控罪則引《刑事罪行條例》起訴。

鍾翰林10月29日由警車押送至法庭時,有大批傳媒到庭採訪。(梁鵬威攝)

專頁上9篇涉煽動帖文8篇由鍾張貼

據了解,控方案情指學生動源於2016年4月設立Facebook專頁,並註明「建立擁有獨立主權的香港共和國」、「喚醒香港民族獨立意志」等綱領。鍾於2018年初發佈Paypal連結呼籲募捐。至今年7月29日,該專頁設有數名管理員及編輯,鍾有份擔任管理員。

控方指,該專頁於2018年11月至今年6月期間發布的帖文帶有煽動字句,相關帖文共有9篇,其中8篇由鍾張貼,因而認為張涉觸犯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罪。

鍾翰林所涉指控及被捕情況。(詳見下圖)

+6

指鍾開設美國分部FB專頁

至於分裂國家罪,則另再涉及學生動源美國分部以及創制獨立黨的Facebook專頁。控方案情指,鍾今年6月尾在學生動源專頁宣布解散香港分部,但表示會成立海外分部推動香港獨立。翌月,鍾開設學生動源的美國分部專頁,將載有「Hong Kong Independence National Self Determination 」字眼的圖像設為專頁的頭像圖片。

該黨頁面上發出獨立宣言

鍾又把名為「HK Yoshi」 的Facebook帳戶加為美國分部專頁的管理員。該帳戶今年7月發表多個帖文,當中表明會與創制獨立黨一同推廣港獨。該用戶及後成為創制獨立黨專頁的管理員,並在該黨頁面上發出獨立宣言。上述帖文均載有義工登記表格及Paypal匯款連結,而表格列明義工須聲明全力支持港獨。

鍾被捕後網頁繼續有新帖文

同月29日,警方就港獨事宜拘捕鍾。控方指,鍾獲警署保釋後,學生動源香港分部以及另一新設立的美國分部專頁繼續發帖,稱海外分部成員會繼續推行港獨;相關帖文提及「香港獨立才是香港民族重奪民主自決權的唯一出路」、美國分部就港獨事宜向美國國會議員致公開信及發起白宮聯署。控方認為,該些帖文呼應鍾早前於6月30日在香港分部專頁發布的內容。

專頁連結戶口曾收款近70萬

此外,鍾的銀行戶口被指與專頁帖文中的Paypal連結有關。控方案情指,該Paypal 戶口及銀行戶口在控罪相關時段,分別收到約13萬元及約56萬的款項;鍾當時為職訓局全職學生,其戶口狀況與其收入及學生身份不相稱。

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訊,鍾申請保釋但被拒。

案件編號:WKCC372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