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揭食環外判商得0分仍中標 業界批標書大僅得大公司投標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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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食環署監管外判街道潔淨服務的機制如「扣分制」、「失責通知書」及扣減服務月費等方式未能發揮阻嚇作用,有中標者過去的評分為0分仍然成功中標。香港環境衞生業界大聯盟召集人甄韋喬今早(30日)在港台《千禧年代》反駁,指食環署的扣分制由個別的前線主管管理,部分失責通知書涉個人判斷。另外,他亦批評街道潔淨服務的標書金額太大,中型公司做不到要求,不會入標,現時只有4至5間清潔公司入標,認為食環署是「無得㨂」,促請署方將標書拆細,使更多公司可以投標。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一項針對房屋署於公共屋邨遊樂及健體設施保養維修的主動調查。(高仲明攝)

不滿食環主管涉個人判斷 曾收100張失責通知書

甄韋喬是食環署外判商之一的負責人,他反駁監管機制欠佳乏阻嚇力的說法,強調監管及罰則十分嚴謹,有時更令外判商相當困擾。他表示,在現行機制下若有員工遲到5分鐘,食環的前線主管已經會發出失責通知書,而每張失責通知書需要扣減2,000元,「有個別時段,如果我哋提供唔到人又再出第二張」。

他指出,外判商制度康文署等都有採用,但監管及罰則不像食環署般「傳統」,批評後者僅由前線的食環主管去判斷,「有時係個人化判斷,印象中有幾份約係出過100張失責通知書」。他形容相關制度「太辣」。

利潤得2至3% 罰則阻嚇力高

甄韋喬又舉例指,過去曾有承辦商因違反一條職安健條例,結果5年都不能夠再承辦食環署的工作。他直言生意是投資,「利潤得2至3%,毛利少係有阻嚇力」,但若一單規例便會令公司倒閉,便會令人退出不做,「好似防疫衣個啲要我哋自行購買,之前嚿錢係都無預到」。

申訴專員提到街道潔淨服務的平均每份合約價值約1億元,甄韋喬批評,標書未有與時俱進,每份標書的金額太大,中型公司無能力入標,「掃街我都唔做啦,得返4至5間做。可能佢無得㨂,間間都咁上下分」。他建議食環署可以拆開標書,吸引更多公司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