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正恩網名煽惑包圍新屋嶺 工人被判社服令 官指言論效用不大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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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人以網名「金正恩」,在Facebook群組上發佈多篇帖文,指有示威者在新屋嶺扣留中心遭性侵和殺害,涉煽動包圍新屋嶺,他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罪名成立。裁判官黃雅茵指,多數網民對被告發佈的內容表示不認同及提出懷疑,更有人與他對罵,相信內容引起非法集結的效用不大,而且實際上也沒引起暴力事件,判他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被告潘榕偉(37歲)被裁定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成,他另被控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交替控罪,則不作處理。

承認不負責任散播言論

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報告顯示他已反省及後悔,承認不負責任散播言論,事後已沒再使用Facebook,亦已受到教訓,望法庭考慮到他已還押14日,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官指有人不認同及懷疑其內容

裁判官黃雅茵判刑時指,不同意被告只是發佈沒有求證的資訊,他虛構自己有「黑警同學」,增加其消息可信性,控罪嚴重。不過,黃官稱雖然有網民「like」及分享帖文,但為數眾多的人不認同或懷疑有關內容,也有人叫被告先求證或與他對罵。

相信內容引發集結效用不大

黃官續指,雖然也有可能是被告說法誇張失實,但相信內容引發非法集結效用不大,而帖文沒提及集結方式、時間、日期,也沒引起暴力行為,而被告已還押14天,所以決定判處社會服務令。

被告潘榕偉涉犯案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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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發4段與新屋嶺有關的帖文

案情指,被告以「金正恩」作為Facebook帳戶的名字,涉案時間在Facebook群組「不翻牆很難,很難不翻牆(專談政治)」發布了多段帖文,包括4段關於示威者在新屋嶺被侵犯或虐打,甚至被殺的帖文。

被告認內容虛假

被告承認帖文內容屬虛假,發帖文只為發洩和「呃like」。此外,他看到新屋嶺的新聞後,仇恨這個地方,於是發帖文打算號召幾十人包圍新屋嶺,並滋擾該處,但稱他只是打算集合數人在新屋嶺外唱《願榮光歸香港》,以及嘲笑警察的歌曲。他稱,發帖文時相信新屋嶺有身亡及性侵事件,但被捕後未看到其他證據,已不再相信。

案件編號:WKCC393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