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 2020│通識問新聞自由國家安全「 兩難」 考生不分意見或事實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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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學文憑試(DSE)核心科目通識科筆試的卷一必答題中,其中一題引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關於發表自由的權利及責任義務,同時附有限制,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由此引申「新聞自由並不是絕對」。題目隨後要求考生就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的「兩難情境」闡述答案。
根據考評局今日(4日)出版考試報告,指該題的整體表現屬「欠佳」,小部分考生未能分辨數據反映的是意見還是事實;另外有不少考生未能充分理解「兩難情境」,未能進一步引用資料或舉例說明。報告強調,題目無要求考生評價香港現時的新聞自由狀況。

2020年通識科卷一的第三題涉及《今日香港》單元,其中一題引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要求考生就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的「兩難情境」闡述答案。(資料圖片)

今年的通識科筆試在4月27日舉行,隨後《港區國安法》於7月1日正式刊憲,加上負責《7.21誰主真相》專題的香港電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昨日被捕,上述有關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的「兩難情境」的題目,可謂與現況「相映成趣」。

今年通識科卷一的第三題涉及《今日香港》單元,題目提供的資料A為公眾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意見調查結果,內容有關新聞傳媒自我審查是否普遍、新聞傳媒老闆或管理層向員工施壓而影響編採自由、新聞記者採訪時受到人身威脅、本港新聞傳媒發揮監測的功效以及本港新聞傳媒立場取態的多元程度等的評分。資料B則提供2010年發表的期刊文章,以及2018年8月23日的報章評論,當中提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引述對出版及發表自由條文,以及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保障公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等限制,由此引申「新聞自由並不是絕對」。

題目要求根據資料描述新聞自由特徵 可能出現的兩難

題目的(b)分題要求考生根據資料,描述公眾對香港新聞自由意見的主要特徵;要求考生就試題提供的資料及就自己所知,指出兩個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之間可能出現的兩難情境,闡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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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通識科卷一的第三題引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要求考生就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的「兩難情境」闡述答案。(資料圖片)

根據考評局今日出版的《試題專輯》,建議評改準則方面,上述題目的(a)分題若考生能從資料清楚描述一個主要特徵及能適當全面地運用所提供資料,便能取得4分滿分。至於(b)分題,考生若能清楚解釋新聞自由與社會責任的「兩難情境」,能充分理解及恰當地運用新聞自由、自我審查、言論自由等概念,從而提供論據並解釋,便能取得最高的6分至8分。

考試報告顯示考生整體表現「欠佳」

然而,考試報告顯示考生在該題的整體表現「欠佳」,在(a)分題中,大多數考生能從資料A歸納公眾對新聞自由及新聞媒體的特徵,惟部分考生只從單一項目的數據歸納,小部分考生未能分便數據反映的是意見還是事實。

考試報告強調,卷一第三題無要求考生評價香港現時的新聞自由狀況,資料數據只反映公眾的觀感,而非新聞自由程度的事實陳述。(資料圖片)

不少考生未充分理解「兩難情境」

至於(b)分題,報告指不少考生未能充分理解「兩難情境」,部分考生只能指出新聞自由可能面對的挑戰,部分考生討論新聞傳媒有違道德操守的負面影響,或原則性地解說兩難,但未能進一步引用資料或舉例說明。表現較佳的考生能提出具體「兩難」,例如市民的知情權相對公眾秩序,並引用恰當例子加以說明。

報告強調,此題無要求考生評價香港現時的新聞自由狀況,資料數據只反映公眾的觀感,而非新聞自由程度的事實陳述。

至於卷一第一題及第二題,分別涉及青少年使用互聯網議題、全球化下國際移民議題。上述兩題的整體表現均屬「一般」。

卷二選答題方面,試題包括:解釋在香港保育粵劇的難處;解釋中國民營企業發展可能遇上的阻礙;以及解釋智慧城市的發展對能源使用可能造成的影響。報告數據顯示,三題的選題百分率分別為44%、11.7%及44.3%。第一題的整體表現分別為欠佳,第二及第三題的整體表現屬一般。

考生應提升歸納數據的能力

報告在整體評論中說,卷一方面不少考生未能比較及綜合資料,作為論證時的證據。報告建議,考生應提升歸納數據的能力,以及運用數據、相關知識和概念的立論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