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馳被于文鳳追8千萬 揭兩人曾為戀人亦是拍擋 另星爺愛睇樓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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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星周星馳的前女友于文鳳,稱她與周一起時曾助周投資包括「天比高」等豪宅物業,分手後向周追8千萬佣金案,今(18日)在高等法院開審,于由前律政司袁國強代表,袁在開案陳辭透露,周與于二人當年既是戀人,也是生意拍擋,周為要專注電影事業,其公司職員會為他處理財政事務,而于會協助他投資。辯方的供詞亦指周十分重視私隱,不時會單獨食飯,但也愛睇樓,更會找于及其胞姊陪同。

涉天比高比華利山等投資

原告為于文鳳,被告為周星馳。于資深大狀袁國強代表;周則由資深大狀文本立代表。于分別於2012年及2017年入稟向周追討,包括多項于替周進行的投資的10%佣金,涉案的投資包括:豪宅「天比高」、大埔比華利山三幢獨立屋連車位、一個投資基金,申索金額至少逾8000萬元。

于的父親是香港建設創辦人

袁大狀在開案陳辭指,于文鳳及周星馳在1997年至2010年期拍拖,二人既是戀人,也為業務拍檔。于在美國大學修讀商業課程,其父親更是香港建設創辦人,她對基金管理及建築均有深入認識,她後來在港交所及其兄長的證券及物業公司工作。

周星馳與于文鳳在案中的關係。(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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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姊稱星爺會獨自用餐及睇樓

袁指,根據周星馳的供詞,周專心致志於電影事業,雖然成立了一間名為星輝海外公司,但不會負責日常營運,星輝由其姊周文姬管理,該公司的職員會幫周處理財務事宜。而周姊周文姬的供詞則指,周星馳很重視私隱,甚少與胞姊談及其私生活,包括與于的戀情,但周星馳對物業投資有興趣,不時會獨自用餐及睇樓,而她及于也會陪周星馳睇樓。

于曾簽約當周的財務顧問

袁大狀表示,于事發時會幫助周星馳處理財務及雜務,雖然星輝職員會助周星馳處理雜務,但當時只有2至3個全職員工,星輝沒有足夠的人力資源幫周星馳處理投資。

袁大狀指,周星馳在2002年與于文鳳簽協議,于擔任其財務顧問,並會收到一個定額的報酬。同年聖誕也作出口頭協議,承諾另給于投資利潤的10%作報酬,而該財務顧問合約在二人分手後終止。

袁又指,當時于為周星馳信任的對象,周星馳也知于可以勝任工作,于更辭去正職,幫周星馳作投資,多項錢銀來往可顯示雙方已履行合約一大部份。

案件編號:HCA 1584/2012、HCA124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