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揭饒宗頤文化館擅作工程改動 活化建築開支增1330萬元

撰文: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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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揭發,發展局轄下文物保育專只辦事處負責的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首三期12個完工項目中,只有一個能在預定時間內完成,平均延期284天。報告更有非牟利機構違反《活化計劃工程項目指引》,在事前未得到發展局批准下,發出多項工程改動指引,涉1,330萬元,翻查資料,報告點名批評的就是饒宗頤文化館。
審計報告又指,首三期計劃11個項目中,至今有六個的工程帳目仍未結算,建議發展局加強監察工程帳目結算工作,及加快處理歷史建築維修資助計劃的申請。

審計報告指出,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首三期的12個已完工項目中,只有一個能在預定時間內完成,平均延期284天。(審計報告)

灣仔藍屋延期最嚴重

最新一份審計報告指出,發展局管理的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首三期的12個已完工項目中,只有一個能在預定時間內完成,其他工程延期日數由37天至一年半不等,平均延期284天。

當中延期最嚴重的,為第二期計劃中一個2013年9月展開的工程項目,由本來預計2015年11月完工,延期約一年半,至2017年11月才告完成。翻查資料,涉事項目為聖雅各福群會負責的灣仔藍屋建築群。

首三期活化項目當中延期最嚴重的,為聖雅灣仔藍屋建築群。(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建築署2019年底審查後,曾向發展局提交的意見,指該非牟利機構違反《活化計劃工程項目指引》,在事前未得到發展局批准下,發出多項工程改動指引,亦無紀錄不事先尋求批准的原因。該機構甚至在2013年6月的核證完工日期後,仍發出多項工程改動指引。

發展局就事件回覆回覆審計署,指部分改動須臨場即時作出決定,以免延誤工程,故局方會先給予口頭原則性批准,而非牟利機構可稍後提交工程改動的詳細理據,待局方發出書面許可。發展局又指,非牟行機構及顧問仍未提供更改令的補充資料、理據,包括局方有否就任何工程改動口頭給予原則性批准,因結算及檢討工作仍在進行,現時未能確定正式獲批的更改令數目,及最終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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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動工程 饒宗頤文化館涉款最多

審計報告特別指出,署方抽查該計劃首三期申請了大型翻新工程資助中,核准工程預算金額最高的項目,發現負責的非牟利機構原以逾1.9億元向承建商批出項目主要工程合約,惟至2019年8月,預算最終的合約金額增至逾2.2億元,增加款項中的1,330萬元為加設升降機、清除油漆等工程改動款項。

翻查資料,涉事項目疑為饒宗頤文化館,該項目為第一期耗資最高金額的工程,並於2011年1月31日動工,與審計報告的描述吻合。《香港01》正就事件向查詢。

審計報告指,建議發展局盡早完成工程更改令的檢討工作,及採取措施加強監察,確保非牟利機構根據《活化計劃工程項目指引》,就工程改動事先取得局方批准。

審計報告又指出,首三期申請了大型翻新工程資助的11個項目中,有六個的工程帳目仍未結算,當中三個項目已完成三至七年,其中一個至今年七月仍未提交工程帳目擬稿。署方建議發展局加強監察工程帳目結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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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歷史建築維修資助計劃,審計報告指發展局處理申請的時間長,79宗獲批個案中,22宗申請時間逾兩年,最長的一宗個案處理超過四年,現時處理的亦是四至五年前收到的申請,建議局方加快處理,及協助申請人提供資料。

另外,審計報告批評部分維修工程獲批後,需時甚久才展開,4成延期逾年,當中有項目拖逾6年才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