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一文看清步驟 醫生今始發強制檢測令 病人收SMS提示

撰文:麥凱茵 李恩慈
出版:更新:

政府刊憲,賦權註冊醫生由今日(28日)起,至下月11日的14日期間內,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染上新冠肺炎的人士接受檢測。措施實施的首日,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向《香港01》表示,醫生會即時將要檢測的病人資料上載至衞生署網站,病人必須在兩日內進行檢測,署方會向病人發出兩次的手機短訊(SMS)作提示,醫生亦會在病人有結果後收到SMS通知。
工會暫時未能掌握有多少醫生曾向病人發出強制檢測的書面指示,但楊超發透露有醫生仍未收到樣本瓶。他又相信,衞生署的系統能夠掌握要接受檢測的病人數目。
《香港01》已向食䘙局查詢,首日收到醫生向病人發出強制檢測的書面指示的呈報數字,暫未獲回覆。

食衞局11月28日刊憲,賦權註冊醫生至12月11日的14日期間內,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染上新冠肺炎的人士接受檢測。(資料圖片 / 羅君豪攝)

楊超發表示,昨晚(27日)在政府刊憲前已經收到衞生署送來的樣本瓶,包括50個深喉唾液瓶、50個大便樣本瓶。他今日看診時,向一名6歲的小朋友發出強制檢測的書面指示,「佢媽媽都表示明白,好合作,覺得係應該要做。」工會亦暫時未收到醫生反映,有病人不合作,不願意接受檢測。

過程複雜嗎?楊超發指,醫生會向病人解釋情況,然後填寫一份根據《第599 J章》下的「強制檢測指示」,內有清楚列出病人要於兩日限期內到衞生署轄下13間診所,或醫管局轄下47間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接受檢測,也可以到17間私院或私人化驗所接受檢測。

病人資料經衞生署網站即時呈報

「強制檢測指示」內會列明病人姓名、身份證、性別、年齡、手機、樣本瓶條碼編號、病歷或病人編號等資料,這些資料醫生亦會經衞生署網站作呈報。楊超發說:「其實都收到有部分醫生想用fax(傳真機)作呈報,咁都有啲醫生唔熟悉電腦,有啲困難。」

當衞生署收到所有資料後,病人將要在兩日內完成檢測。楊超發指,病人會在收到通知的翌日收到SMS通知,第三日也會有最後一次的通知,「如果病人去政府嘅做檢測,有結果後病人同醫生都會收到SMS通知,去私家化驗所就要拎返結果返診所。」

工會暫時未能掌握有多少醫生曾向病人發出強制檢測的書面指示,但楊超發透露有醫生仍未收到樣本瓶。他又相信,衞生署的系統能夠掌握要接受檢測的病人數目,並相信署方根據資料能夠找病人。

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資料圖片 / 林若勤攝)

措拖來得急 「上場打仗但係無武器」

另一名家庭醫生林永和也稱,他早前向衞生署訂了一套50個附有條碼的樣本樽,在今早10時收到25個,當局解釋貨量不足,明天會補派剩餘的25個。他說,有不少醫生向他透露仍然未收到有關樣本樽,形容情況像「上場打仗但係無武器」。他認為措施來得較急,起初安排較混亂也在所難免。

家庭醫生林永和。(資料圖片 / 鍾偉德攝)

他又稱,今天已向5至6名病人發出強制檢測指示,他們均樂意接受,沒有出現爭拗。他希望當局盡快為醫生派第二輪樣本樽。

根據規定,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指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不遵從強制檢測令亦即屬犯罪,並可處第四級罰款,即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香港01》已向食䘙局查詢,首日收到醫生向病人發出強制檢測的書面指示的呈報數字,暫未獲回覆。

▼11月26起收緊防疫措施▼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