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男女涉灣仔單位藏白電油 控方指為示威者休息處 改控串謀暴動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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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國慶日清晨,警方突擊搜查灣仔一單位,發現內有白電油、布條、玻璃瓶、防毒面具等物品,並拘捕單位內5人以及租房的男子,6人原被控串謀縱火罪,控方昨臨開審前突然改控串謀暴動罪,辯方今表示不反對,審訊隨即展開。控方開案陳詞指,單位內的物品屬暴力示威者會使用的物品,單位在發生暴力事件或非法集結地點附近,相信單位用作儲存示威物品,及供示威者休息之用。

開審前突被改控串謀暴動

6名被告為:張浩輝(23歲,全職電競選手)、胡凱富(21歲,學生)、陳子斌(21歲,文員)、蘇美莉(25歲,文員)、李盈莉(27歲,學生)、及沈卓勤(24歲,無業)。

6人原被控串謀縱火罪,今被改控串謀參與暴動,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28日至10月1日期間參與暴動。他們另被控一項交替控罪,即串謀參與非法集結。

警方去年國慶日清晨在灣仔單位搜出大量物品。(詳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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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國慶清晨突擊搜查

控方開案陳詞指,沈於去年9月28日至10月1日在灣仔人和悅大廈租了一單位,警方於10月1日清晨到單位敲門,但無人回應,於是破門而入,並在單位內發現首5名被告,警方即場拘捕5人,後來才拘捕沈。

單位內有暴力示威者用品

控方指,警方在單位內搜出,自去年6月起暴力示威者會使用的物品,包括布條、玻璃瓶、白電油,也在5人的背包中搜出點火器、地圖、救傷包、手套、口罩、對講機等。張身上更有2張購買白電油的單據。政府化驗師認為玻璃瓶、布條及白電油可用以製作汽油彈。

認為物品供前線示威者使用

大廈閉路電視顯示其中5名被告曾出入涉案大廈,而單位位於發生暴力事件或非法集結地點附近,加上有供暴力前線示威者使用的物品,而在示威活動中的確有示威者使用汽油彈損壞財物,相信單位用作儲存示威物品,及供示威者休息,在單位內的裝備也非和平示威者會使用的物品。

督察黃遠司當日有份上門搜查單位。(李慧娜攝)

辯方質疑地點用作開派對

毒品調查科行動組督察黃遠司講述當日上門搜單位經過,辯方質疑他有否曾想過單位內的人只是「開party、飲酒食煙」,黃反駁酒樽擺放整齊、房內沒有酒味。

另外,陳的社交媒體上有關於製作汽油彈的訊息,又有訊息談及參與示威活動,以及帶電油毛巾,控方明言不依賴對話的真確性,只依賴訊息的存在,控方相信6名被告有參與或準備參與示威,望法庭透過串謀者原則將6人定罪。

控方需時合併案情被官斥浪費時間

案件原定昨日開審,控方突然表示要修改控罪,惟辯方今表明不反對修改,法官遂批准申請。辯方即要求控方釐清開案陳詞中的指控,控方要求時間合併開案陳詞,遭被沈官質疑:「點解無一份合併架呢?」、「有無聽過有2份opening?」斥控方浪費法庭時間,法官終給予時間控方合併其開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908、91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