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送抵荔枝角羈押所前 黃之鋒碰巧短暫露面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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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欺詐案被拒保釋,今午(3日)由囚車押送至荔枝角羈押所。碰巧昨日才被判入獄的黃之鋒,由於仍在等候安排服刑地點,現時亦同樣處身在同一地點,黃更在黎到步不久前,疑為「放風」或探訪而曾短暫離開囚室。

73歲的黎智英昨被控一項欺詐罪,今早與兩名公司高層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案件更安排在獲委任處理國安法的總裁判官蘇惠德負責處理。控方指黎過往外遊記錄頻繁,現於區院涉4宗案件,在台灣亦有生意,認為黎有潛逃風險。蘇官最終拒讓黎保釋,另兩被告則獲准。

黎被拒保釋後,便還押懲教署看管,並在下午約2時多由囚車押離西九龍法院,並在3時前已到達荔枝角羈押所。

黎智英被送至荔枝角羈押所情況,黃之鋒亦暫囚於此。(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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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黎到步前不久,荔枝角羈押所疑為「放風」或探訪時間,數名在囚人士步出到開放地方,當中一人正是前香港眾地秘書長黃之鋒。

黃因涉去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早前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等罪名,昨被判監13.5月的,他與被判囚7個月的林朗彥,昨日傍晚才被押送到荔枝角羈押所,以懲教署的一般安排,剛被判刑的人士,都會先到荔枝角分配服刑地點。黃及林應仍在等候安排,故碰巧與黎關押在同一處所。

黎智英案的另兩名被告獲准保釋。(詳看下圖)

黃之鋒與周庭等因包圍警總案昨被判囚。(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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