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騙案|比特通行政總裁涉騙婦人千個比特幣 裁罪名不成立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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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bitcoin)交易平台「比特通」行政總裁梁永熹,被指詐騙一名婦人,致對方損失1000個比特幣。梁否認指控早前受審。暫委法官黃士翔今(4日)指,女事主供詞不可靠,她所提的指控與電腦鑑證結果不符,故裁定梁所有罪名不成立。辯方隨即申索訟費,控方指通訊記錄顯示被告曾配合事主「做戲」,屬自招嫌疑,法庭最終拒梁的訟費申請。

被告梁永熹被控一項欺詐罪及四項洗黑錢罪。欺詐罪指他2018年3月5日至13日期間,在香港藉欺騙並意圖詐騙,誘使女子忻汝英把比特幣轉移到梁提及的Trezor錢包,導致梁獲益或導致忻女士蒙受不利。另4罪指,梁同年4月13至8月24日,處理4筆款額,包括兩筆美元,及兩筆為港元,折合共逾1121萬港元。

被告與事主以密安訊溝通

辯方審訊時,指受僱BTL集團的事主,不想被公司發現她與被告的貨幣交易,於是替被告在手機安裝通訊軟件「密安訊」以作私下溝通。被告依照事主的指示作交易,並配合她「做場戲」隱瞞BTL集團。辯方呈上「密安訊」的記錄作證,控方則認為該些內容是揑造出來。

事主忻汝英。(資料圖片)

官信納密安訊記錄真實

法官今分析指,雖然控方專家證人指「密安訊」設計粗疏,但辯方專家證明了被告呈上的備份通訊記錄與原檔相同,而且通訊對話內容亦與交易記錄完全吻合。法庭信納該些「密安訊」對話為真實。

事主供詞與電腦鑑證結果不符

法官不相信事主的口供。事主供稱,被告替她安裝冷錢包當日,先叫她設密碼,之後叫她抄下24組字碼。不過,控方專家指,安裝該冷錢包的首要步驟為抄寫24組字碼,然後才是設定密碼。另外,事主指被告當日將兩個冷錢包偷龍轉鳳。法官則認為其說法不合情理,而事主就交易過程的供詞亦不合乎電腦鑑證結果。

事主與管理層關係密切

事主表示她在集團中任銷售員,惟法官留意到她與管理層關係密切,其身份明顯不止如此簡單。她對此刻意迴避,令人生疑。相反,被告的說法吻合電腦記錄。他雖然知道有方法可隱藏相關交易記錄,但沒如此行事。法庭相信被告的供詞,並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49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