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醫生向有病徵求診者發強制檢測令 延長兩周至聖誕節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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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第四波疫情持續,政府早前賦權註冊醫生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染上新冠肺炎的人士接受檢測,有關措施原於周五(11日)屆滿。政府今日於晚上刊憲將繼續賦權醫生向有病徵病人作強制檢測,由周六(12日)起至12月25日。

食衞局刊憲,繼續賦權註冊醫生由12月12日至12月25日的14日期間內,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染上新冠肺炎的人士接受檢測。(資料圖片 / 羅君豪攝)

政府就《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下的指明刊憲,繼續賦權註冊醫生於12月12日至12月25日的14日期間內,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染上新冠肺炎的人接受檢測。如註冊醫生於專業診治過程中,按臨牀判斷懷疑某人已染上新冠肺炎,該醫生可發出書面指示,規定他接受檢測。收到書面指示的人士應在指示發出日期的兩天內完成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指,由於疫情正處於高峰期,政府認為有需要繼續透過醫生協助,盡早識別可能受感染的人士。局方亦指,受檢人士屬懷疑染病者,不應前往社區檢測中心進行檢測。為減低傳播風險,受檢人士在等候檢測結果期間應盡量留在家中,不要外出。

食物環境衞生署副署長黃淑嫻(右一)到訪大埔大埔墟街市,向街市檔戶派發口罩及宣傳單張,提醒他們須採取各項防疫措施及遵守防疫規定。(政府新聞網圖片)

食環署向27未貼「安心出行」食肆發口頭警告

此外,餐飲業處所於周五(10日)起晚上6時後禁堂食,食環署指將會在期間加強巡查及執法行動,並提醒餐飲業務負責人須嚴格遵從第599F章的規定及指示。而開放營業的餐飲處所及表列處所必須在當眼位置展示「安心出行」應用程式的二維碼,食環署指由12月2日至周五,食環署巡查餐飲處所達7,063次,包括經口頭警告後的27宗個案在內,全部已遵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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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食環署早前推出公眾街市推廣非接觸式付款資助計劃,食環署指為讓租戶有更多時間準備申請,已將截止申請日期延長至12月21日。截至周五,署方已接獲逾3,200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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