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食環署新年巡974食肆 控5人涉違防疫規例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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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持續,食環署昨日(2日)於各區加強巡查,並與警方在南區、油尖、黃大仙、觀塘及西貢採取聯合行動,共巡查了201間餐飲處所及1間其他處所。另外,食環署亦巡查了773間餐飲處所及168間其他處所,共向5名涉嫌違規例的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食環署又指,在聯合行動中,警方也有採取執法行動。

食環署表示,5名餐飲業務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關於桌子之間距離或分隔,或未妥善展示「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的海報,署方已展開檢控程序。

食環署強調,今日仍會繼續加強執法和宣傳,並會加派人手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對違例者採取嚴厲執法行動。(資料圖片)

另外,食環署於前日巡查兩個位於北區的私營燒烤埸,及於昨日巡查一個位於元朗大棠,供市民入場的私營設施。食環署指,該兩個燒烤埸並沒有營業,而元朗大棠的私營設施,亦沒有經營任何公眾娛樂場所活動。

食環署提醒,食衞局局長按《規例》,就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發出最新指示,已延長至1月6日,餐飲業務負責人必須嚴格遵從,相關表列處所負責人亦須嚴格遵從關閉的指示。若餐飲業務或表列處所負責人違反《規例》,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食環署強調,今日仍會繼續加強執法和宣傳,並會加派人手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對違例者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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