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收緊查冊限制 傳媒工會批礙新聞自由 憂披露記者資料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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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繼早前收緊傳媒查冊限制,本月2日起推出新措施,會通知個人名義登記的車主,其車牌資料正被人或機構查閱,被指影響採訪工作。特首林鄭月娥昨日(5日)出席行會前表示,不認為措施有影響。

壹傳媒工會理事長潘柏林今日(6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上稱,現有法例規管起底行為,而調查報道目的為公眾知情權,有別於起底。他稱,運輸署措施非常影響記者工作及新聞自由,除可令被查者順利「拆彈」,亦擔心披露記者資料或令他們會被報復。

運輸署指,由1月2日起,以個人名義登記的車主,可免費訂閱「發出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電郵通知服務。(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截圖)

壹傳媒工會理事長潘柏林說,若被查者可獲通知,將會有好大防範,甚至有「通風報信』的效果,令他們可於報道出街前,就違規行為作相應行動,順利「拆彈」。此外,由於通知被查者的電郵上,將載列申請人的名稱、申請目的等,潘柏林擔心將記者資料披露,會令記者有被報復的可能,甚至人身受傷害。他以721元朗白衣人事件為例,指若記者就他們的車牌查冊,「白衣人會否報復記者?」

現有條例足夠保障個人資料

他批評新措施影響記者工作,認為現有私隱條例已保障個人資料,而警方亦一直有針對網上起底行動有相應行動。而調查報道有別於起底,目的為公眾知情權,「記者監察權貴係正當。」他指,若其他政府部門跟從運輸署新措施,擔心會影響報道,「點樣做第四權?」

他又提到,運輸署未有就新措施通知或諮詢傳媒,亦無法定程序明確指明記者查冊可選的用途選項。他說,傳媒機構一般由資料搜集員或記者去查冊,而現時資料搜集員要冒更大風險查冊,需要由記者自行評估風險進行查冊。他說,據他所知有不少傳媒避查車牌,認為事件影響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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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蔡玉玲指查車牌不符聲明用途

去年11月,曾就7.21元朗襲擊事件製作兩集《鏗鏘集》專題報道的港台電視部編導蔡玉玲被捕,指其進行車牌查冊時涉嫌虛假陳述,取得有關車主的個人資料後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用途,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111(3)條。

事件觸發干預新聞自由爭議,亦揭發運輸署收窄申請用途選項,由「其他,請註明」一項,改為現時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意味其排除及限制新聞採訪用途。其他部門亦先後收緊查冊安排,入境處於前年收緊出生及結婚紀錄的查冊規定,規定申請查冊時,需獲當事人授權,否則要提供合理原因供入境處審批。事實上,不少涉及公眾利益的重大報道均由查冊揭發,多個傳媒工會反響甚大,批評港府限制記者採訪,剝削公眾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