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突推「新服務」 車主遭查車牌會電郵通知:供預早作出防範

撰文:陳淑霞
出版:更新:

港府早前收緊記者查冊限制引來爭議,運輸署本月起突無預兆下加推新措施,其官網刊出公告,指由本月2日起,以個人名義登記的車主,可免費訂閱「發出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電郵通知服務。當有人查閱其車牌資料時,會獲電郵通知申請詳情。運輸署表明,「讓登記車主知悉有人經由證明書獲得其個人資料,預早作出防範。」

運輸署回應,詳閱:運輸署推查車牌「查冊通知」 將向車主提供申請人名稱供作防範

運輸署指,由本月2日起,以個人名義登記的車主,可免費訂閱「發出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電郵通知服務。(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截圖)

根據運輸署資料,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即申請查閱車牌資料)的用途,包括進行與運輸相關的法律程序、買賣車輛及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

車主需進行登記,始能啓動通服務。(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截圖)

個人名義登記車牌 可免費訂閱服務

翻查資料顯示,運輸署以往並不設查車牌通知車主服務。新措施下,以個人名義登記的車主,可免費訂閱「發出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電郵通知服務,記者以車主身分按指示進行登記,系統要求申請人作出聲明,包括確認電郵通知書資料僅供個人參閱,或在懷疑其個人資料被查車牌人士濫用時,供私隱專員公署或警方作調查之用,「而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港台編導蔡玉玲涉因查車牌被捕,傳媒界聲援▼

+6

車行:過戶時會查車牌保障自己

用戶申請查閱車牌時,須輸入身分證或護照號碼,以及商業登記或公司註冊證號碼,並輸入聯絡電話和地址,以及查詢的車牌號碼。有車行負責人表示,平常不會無緣故「起底」,多涉及查閱車輛及車主有否告票在身,遇上有懷疑對方身分的買賣時,亦會申請查牌保障自己。他強調,只有情況異常始會查冊,「如果唔係都驚觸犯法律。」

另一車行負責人則指,平日較少查閱賣家車牌,「如果要查,通常都係遇到麻煩事先會。」他舉例指,通常以查閱對方是否破產令不能轉售車輛、或其座駕有案件在身等,「會查返佢個地址,寄律師信畀佢要求搞返好佢。」

記協:等同設「通風報信」機制

記者協會認為,有關措施無異於設立「通風報信」機制,只要新聞工作者調查相關車輛,車主便可事先想辦法應對甚至聞風先遁,避過監察。記協促請政府在查核車牌資料的申報選項中加入「傳媒報道」的用途,並豁免此類車輛查冊的通知車主安排。

記協重申,查核車牌登記是記者一貫的查證手法,以往不少關乎重大公眾利益的報道,包括政府高官僭建及選舉舞弊等事件,均透過查核車牌及查冊方式揭露。傳媒透過查閱資料,是發揮第四權監察社會的一個重要途徑。

警拘蔡玉玲指查車牌不符聲明用途

去年11月,曾就7.21元朗襲擊事件製作兩集《鏗鏘集》專題報道的港台電視部編導蔡玉玲被捕,指其進行車牌查冊時涉嫌虛假陳述,取得有關車主的個人資料後用於不符合聲明所指用途,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111(3)條。

事件觸發干預新聞自由爭議,亦揭發運輸署收窄申請用途選項,由「其他,請註明」一項,改為現時的「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意味其排除及限制新聞採訪用途。其他部門亦先後收緊查冊安排,入境處於前年收緊出生及結婚紀錄的查冊規定,規定申請查冊時,需獲當事人授權,否則要提供合理原因供入境處審批。

事實上,不少涉及公眾利益的重大報道均由查冊揭發,多個傳媒工會反響甚大,批評港府限制記者採訪,剝削公眾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