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18歲少年區院提訊遭充公3千元保釋金 離庭向支持者戚眉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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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涉嫌偷渡案中,一名現年18歲的少年未被起訴,並在去年底獲移交香港警方。他在港仍被控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由於他完成隔離,今(14日)被押解至區域法院提訊,其精神狀況良好,離庭前更戚眉回應支持者。其案押後至3月2日再訊,以便與同案被告一併處理,法庭充公其3000元保釋金,期間他要繼續還押。

被控意圖縱火

被告廖子文案發時17歲,現已年滿18歲,他被控於前年9月30日,干犯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交替控罪為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他今日應訊時精神良好,不時四處張望,聆訊完結進入羈押室前,更戚眉回應到場跟他打氣的支持者。

控方要求押後案件,以便廖的案件可與其他被告一併處理,辯方未有保釋申請,對於保釋金未有進一步陳詞。法官於是押後案件至3月2日,並充公其3000元保釋金。

同案兩被告現於內地服刑

同案另涉4名被告:Lego推銷員鄧棨然(30歲)、時裝設計師鄭進(31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鄭子豪(17歲)、廚師李威龍(25歲)。鄧棨然及鄭子豪亦是12人偷渡案中被告,分別就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及偷越邊境罪,被判監3年、罰款2萬元人民幣以及監禁7個月、罰款1萬元人民幣,二人仍在內地服刑。

案件編號:DCCC 32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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