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免遣返聲請覆核許可申請達1,879宗 司法機構增人手處理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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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現時積壓不少免遣返聲請案件,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法律援助是否被濫用,及如何防止包攬訴訟。司法機構今日(27日)表示,截至去年9月底,有關免遣返聲請向原訟庭入禀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有1,879宗,上訴庭民事上訴案有349宗,終審法院民事上訴許可申請有199宗。司法機構指出,沒有計劃為此而設立特別法庭,會適時增加司法人員人手。

司法機構今日(27日)書面回覆表示,截至去年9月底,有關免遣返聲請向原訟庭入禀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有1,879宗。(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書面回覆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時指出,由2018至2020年(截至去年9月30日)與免遣返聲請有關的案件中,向原訟庭入禀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分別有2,851宗、3,727宗及1,879宗;上訴法庭的民事上訴案件分別有393宗、351宗及349宗;終審法院的民事上訴許可申請分別有65宗、388宗及199宗。

2018 – 2020年與免遣返聲請有關的案件數量

2017至2019年批出相關法援比率僅4.6%

2017至2019年與免遣返聲請有關的法援申請及批出數目上,2017年接獲1,020宗批出32宗、2018年接獲1,500宗批出46宗,2019年接獲690宗批出71宗。司法機構認為,法援獲批比率甚低,比率為4.6%,只佔所有獲批法援民事案件的0.84%,即使申請人成功獲批法援,法援署仍會不時審視個案,確保受助人仍具充分理據繼續獲得法援,不再合資格者會取消其法援。

司法機構又指,在2017至2019年,律師或大律師每年處理與免遣返聲請有關的法援個案數目維持15至22宗左右,認為個別律師或大律師接辦過多免遣返聲請案件的情況並不存在。而在2019年,共有518名大律師和1 046名律師獲委派法援案件,當中年資達十年或以上的大律師及律師,分別佔約八成和八成半。法援署並不認為法援案件,包括免遣返聲請案件,出現過分集中由一小撮律師或大律師接辦的情況。

與免遣返聲請有關的法援申請

司法機構認為,適時增加司法人員人手,是最快速有效應付大量免遣返聲請相關案件的方法,因此沒有計劃為此而設立特別法庭、延長法庭的辦公時間或安排法庭於周六開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