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巴籍聲請者認處理鑽石贜物 囚3年至3年45日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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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珠寶商4年前在紅磡遭人從後扑頭,並遭劫去8包共價值156萬港元的鑽石,警方後來假裝為買家,3名來自巴基斯坦的免遣返聲請者向他展示其中7包涉案鑽石,並直指鑽石為贜物。3名巴漢今(18日)承認處理贜物罪,法官認為3人與劫案主要犯案者關係密切,贜物價值高昂,決定判他們囚3年至3年45日。

本案涉及3名被告:NAYAB Amin(34歲)、ADIL Akbar(38歲)及AKRAM Muhammad(34歲),三人均是來自巴基斯坦的免遣返聲請者,他們原被裁定搶劫罪成,但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三人今承認處理贜物罪。

法官指,本案3名被告與劫案的主要犯案者關係密切,並積極參與處理贜物,而劫案情節嚴重,所涉贜物價值高昂,所能夠衍生的利潤也達40萬元,認為各人應以3年半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他們以免遣返聲請者身分犯案。

案情指,印度珠寶商NASIT Arvind Kanubhai於2016年3月18日攜同8包價值156萬港元的鑽石到紅磡,打算與潛在買家見面,惟他在途中突然被人從後用硬物襲擊頭部,並感到昏眩倒地,及後他繼續被襲擊,期間遭搶去鑽石。他在事件中頭部受傷,身體多處有瘀傷。

有警員後來假裝為買家,並與3被告見面,會面中被告向警員展示7包約585卡鑽石,並直指鑽石為贜物,警員同意以40萬元購買,並再相約3人進行交易,而3人在該次見面中被捕。

案件編號:HCCC41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