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覆核|鐵錘襲警被判感化 上訴庭指刑期過輕 今改判更生中心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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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年涉在2019年的反修例示威中,用鐵錘襲擊飛虎隊成員右肩,襲警罪成後判感化一年。律政司認為刑期太輕,要求覆核刑期,上訴庭認同刑期過輕,並指法庭要向社會表明不容忍暴力,早前撤銷感化令,今日(28日)參考報告,改判少年入更生中心。

被告案發時15歲,被控於2019年10月7日在屯門青山公路新墟段,與鄉事會路交界襲擊警員X。

上訴庭法官在覆核聆訊期間指,被告當時一再揮錘,事後又稱是和平示威,對其悔意感懷疑,又引述報告指被告不時因政見與母吵架,可見其父母亦難控制他。上訴庭法官又指,下級法院判刑過輕結果需要覆核刑期,對被告並無好處。

案件編號:CAAR1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