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非本地培訓醫生註冊前須工作5年 陳肇始指方案嚴格

撰文:歐陽德浩
出版:更新:

特首林鄭月娥於2月4日,在立法會答問會上提出五項立法建議,當中包括修訂《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以容許在海外醫科培訓的港人能在港執業,免除執業試,並在公營醫療系統工作。
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今早(7日)在商台節目表示,本港醫生短缺的情況愈來愈嚴重,更影響至政府推行服務。她強調,執業試並非測試水平的唯一途徑,指該批醫生回港後須於公營機構工作5年,水平不足將不予續約。

,陳肇始指,醫管局和衞生署共逾100個醫生空缺,影響政府相關服務不能及時推行。(資料圖片)

陳肇始表示,「睇返醫生短缺,短缺唔係今日嘅事,要多管齊下解決。」她指,當局一直推行不同的措施提升醫生的晉升機會,惟情況愈來愈嚴重,醫管局和衞生署共逾100個醫生空缺,影響政府相關服務不能及時推行。

陳亦指,「冇咗考試係咪覺得唔夠好呢?睇返國際其他地方做法,考試唔係單一途徑。」她強調,海外培訓醫生需在本港公營機構,如醫管局工作最少5年才可註冊,若工作期間的水平不足,將不會獲得續約,比本地醫生實習後註冊的方式更為嚴格。「唔係一定要考試先保證到質素。」

▼科興疫苗製造過程▼

+37

將成立委員會設立機制及名單

陳亦承認,海外回港醫生包括內地,但她透露,衛生署長及醫管局行政總裁將成立委員會,由政府委任的成員組成,討論及制定認可海外醫學院的名單。她認為,名單內的醫學院須與本港水平相近。

▼2月6日封區檢測:屯門黃金海岸二期第9座▼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