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舉五大訴求標語 錢寶芬認違禁制令 緩刑1年及需付訟費40萬

撰文:朱棨新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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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管局於2019年獲法庭批出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妨礙或干擾機場運作。而人民力量女成員錢寶芬涉於同年9月7日違反禁制令,在機場站示威,展示寫有五人訴求的標語。雖然執達主任等多番警告,但錢都拒絕離開。擾攘逾一小時,錢最後被警員拘捕。錢寶芬承認刑事藐視法庭,今(9日)在高等法院處理其判刑。法官聽取陳詞後,判錢入獄30天,但可緩刑1年,期間不得再犯可判監的刑事罪行及藐視法庭罪,她亦要向律政司支付40萬訟費,但獲寬限兩個月繳交。

官指錢可透過其他渠道表達意見

法官李運騰指,錢卻多番無視警告,錢與他人一同阻礙機場運作,故意違反禁令,所影響的是整個社會,又認為錢其實可以透過其他渠道表達政見。

李官亦指,執達吏代法庭行事,所以他們的工作也應受到保護及尊重,因此本案判刑要達阻嚇之效,要判錢即時監禁,但考慮到沒實質造成嚴重阻礙,故判緩刑。

錢指律政司又要錢又要人

錢在判刑後直指判刑過重,最終所判的訟費金額過高,稱律政司「又要錢又要人」,但她不會就訟費上訴,因為或會衍生更多費用。她表示自己的積蓄不足以負擔訟費,望612基金或人民力量可以幫忙。

案情指,機管局於2019年8月13日取得禁制令,之後獲法庭延長。於同年9月7日2時許,約40至50名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在機場客運大樓外的巴士站聚集,機管局的職員向他們宣讀禁制令的內容。

人民力量成員錢寶芬在高等法院承認藐視法庭罪。(朱棨新攝)

錢在巴士站長櫈舉紙牌

下午3時許,錢寶芬坐在巴士站的長櫈,展示寫有五大訴求的標語,期間她又謂:「咁點樣叫聚集呀?吓?咁你機場咁多人...梗係多人企係個牌...手牌前面架啦。」

雖然執達主任等多番發出警告,但錢未有離開。有警員隨後向錢指,她妨礙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惟錢未有離開,反問一人如何妨礙禁制令。」她又著警員不要碰她,及大叫:「香港人加油」。警員最終近5時拘捕她,錢反問:「佢話我刑事藐視法庭,話我坐喺度等巴士咋喎,等巴士點樣犯法呀?」

律師指錢未用暴力亦未說粗言

錢的代表律師指,錢的角色非組織者,單獨一人行事。本案涉及和平示威,錢未有使用暴力和說出粗俗的說話,最終遵從指示,沒有反抗。

法官又查問錢的普通襲擊案底,錢的代表律師回應指,該案為錢在高等法院襲擊保安,被判緩刑。法官質疑,被告在干犯本案中時,仍在緩刑期間,並難言有良好品格。

案件編號:HCMP231/2020

2019年9月7日有網民發起到機場聚集,錢寶芬亦在同日被捕。(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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