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染疫亡 僱主拒認工地染疫不賠償 工聯會促訂補償水平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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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襲港逾年,多個工地先後爆疫,確診地盤工人不計其數,甚至有人不幸病逝。有在第4波疫情中病逝的助理工程師家屬今(10日)聯同工聯會召開記者會,批評僱主拒絕交代死者生前工作地點,儘管衞生署事後確認死者曾與較早前的確診者身處同一地盤,惟僱主仍拒絕對死者作出賠償,家屬正計劃就此與僱主對簿公堂。
工聯會促請政府做好個案調查工作,就死者在工作場所染疫下定論,讓家屬能向其僱主追討責任,並將新冠肺炎納入職業病,將受保障範圍擴展至全港「打工仔」,並確立如同工傷的補償水平。

在地盤工作的助理工程師蕭小姐,去年12月在跑馬地一個地盤工作。涉事地盤12月5日曾有工友確診(個案編號:#6796),惟蕭小姐當時並未列為密切接觸者、送往隔離檢疫。蕭小姐兩日後亦確診(個案編號:#6971),同月12日病逝,她送院時已陷入昏迷,當局無法從她口中追查接觸史,衞生防護中心將之列為源頭不明個案。

死者弟弟及後,向其姊所屬的工程顧問公司查詢姊姊的染疫情況,惟公司堅拒透露其姊生前工作的地盤位置,亦拒絕按僱員補償條例,向家屬賠償,僅發放5位數的恩恤金。蕭先生其後從姊姊同事口中得悉,姊姊12月一直在跑馬地的地盤工作。

蕭先生指,衞生署將其姊個案訂為源頭不明,令僱主能推卸責任,拒絕賠償。(林穎嫺攝)

工聯會及後向衞生防護中心查詢,當局至昨(9日)才回覆,承認死者任職的地盤曾出現確診者,惟未有確立死者的感染源頭,網站至今仍將相關個案列作源頭不明感染。

工聯會九龍東總幹事鄧家彪形容,死者是「工作狂」,「日日落地盤」,而其家屬及社交圈子亦未曾有人染疫,認為死者很大機會在工地「中招」,因公殉職。

蕭先生指,衞生署將其姊個案訂為源頭不明,令僱主能推卸責任,拒絕賠償。(黃舒慧攝)

蕭先生亦指,其姊平日下班後便回家,甚少與朋友聚餐。他又指,姊姊與年邁父母同住,是家庭經濟支柱,父母傷心不已。他自己則要穿梭中、港、台,甚少逗留家中,至姊姊死訊傳出後,才趕返香港辦理後事,日後或要辭去工作,留港照顧兩老,恐怕收入盡失。

蕭先生計劃今個月內開展法律程序。(黃舒慧攝)

勞工處曾就事件聯絡蕭先生,惟勞工處坦言,即使當局介入,但僱主和保險公司若不願回覆,其個案或拖延甚久仍未有定案,建議轉介他們申請法援,循民事途徑向僱主索償。蕭先生亦計劃今個月內,開展法律程序。

鄧家彪促請勞工處和衞生署做好個案調查工作。(黃舒慧攝)

鄧家彪直言,根據他以往經驗,保險公司一般拒絕為工傷開先例,一般選擇庭外和解,但強調事件必須先進入司法程序,希望法律援助處,積極協助家屬進行民事訴訟。

鄧家彪續指,雖然新冠肺炎仍未納入職業病,但僱主仍能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賠償僱員的致命個案。就蕭小姐的個案而言,40歲至56歲以下的死者,家屬應能獲發等同60個月薪金的賠償。

他又促請勞工處和衞生署做好個案調查工作,就死者是否在工作處所染疫下定論,讓家屬能向其僱主追討責任。對於仍在工地工作的工人,工會亦促請當局做好預防和檢測工作、加強確診者的生計和補償,確立如同工傷的補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