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覆核|男生以磚擲警改判更生中心 官:容忍罵警會危害法紀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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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文憑試考生去年初在旺角用磚頭襲擊警員。他在裁判法院承認襲警罪,原被判感化令一年。律政司申請覆核,上訴庭早前改判入更生中心。上訴庭今(12日)頒下判辭解釋理據,指警員執行職務應受到保護,若容忍對警員的鄙視和辱駡行為,會危害法紀和秩序。

現年17歲的陳姓被告,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旺角登打士街43A號外襲擊警員X。

警員執勤應受保釋

上訴庭在判辭指,襲警罪是嚴重罪行,一般會判處即時監禁。案中的警員只是執行職務,應受到保護。若容忍對警員的鄙視和辱駡行為,會危害法紀和秩序。

被告被控後仍參加不合法活動

上訴庭又指,被告在被控上庭後,仍參與另一個不合法的活動,顯示被告只有少許悔意。認為判處感化令屬過於仁慈。考慮本案的嚴重性,和被告的罪責等,判他入更生中心。

案件編號:CAAR13/2020

律政司就修例案件提出刑期覆核的主要案件。(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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