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覆核|應屆DSE考生用磚襲警判感化 上訴庭改判入更生中心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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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文憑試考生,去年初在旺角用磚頭襲擊警員,他早前認襲警罪被判接受感化令一年,並已完成近一半的感化期,但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申請覆核。上訴庭早前決定撤銷感化令,今日(3日)考慮到被告的身體狀況,不適合判處勞教中心,終改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現年17歲的陳姓被告,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旺角登打士街43A號外襲擊警員X。

律政司指原審官過分著重更生

律政司代表在聆訊時指,案發時約有100人聚集,而被告在犯案前已向警察大叫,並聲稱要用磚頭擲向警員,顯示他有意圖使用磚頭犯案,原審裁判官判刑時過分著重被告的更生,未有處理阻嚇性。上訴庭聽取陳詞後,決定撤銷感化令,再替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和更生中心報告。

求情信表悔意上訴庭未改變決定

上訴庭今日表示,報告顯示被告的身體狀況不適合勞教中心,但適合更生中心,雖然其求情信表達了悔意,要求法庭維持原判,但感化令早前已撤銷,最終決定改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案情指,被告當晚遭警員截停時,以磚頭襲擊警員左手及推心口,以致警員左手有腫脹,亦出現瘀傷及擦傷。

案件編號:CAAR13/2020

律政司就修例風波後就相關案件的刑期覆核案。(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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