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10.1暴動案|4被告全部表證成立 案押後本月26日作結案陳辭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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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前年國慶日發生衝突,中五生「健仔」曾志健當日中槍,在開槍事件前,4名男女被指參與暴動,其中一人更涉嫌縱火。他們今日(17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但全部人不自辯,也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作結案陳詞。

案件原本有5名被告:陳珩(39歲,清潔工)、陳金國(19歲,學生)、李振文(25歲,程式員)、馮清華(21歲,學生)、及郭小琴(22歲,學生)。5人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一帶參與暴動,首被告另再被控縱火,馮清華早前已沒有出席聆訊,法庭已向他頒拘捕令,因此現只餘下4人受審。

控方案情指,事發當日大批示威者在荃灣集結及堵路,警方下午在大河道掃蕩時,見有200名示威者佔據海壩街,他們並以雜物築起「防線」,及匿藏於水馬及「傘陣」後,有人更向警員擲汽油彈。警方亦有施放催淚彈,及使用橡膠子彈還擊。

期間亦有示威者期間走向警方,並將可燃液體淋在行人路上,燃點成一條火線,首被告將一幅狀似橫額、印有圖案的物件投入火堆,該示威者繼而將燈箱踢進火堆,新聞片段拍下縱火過程。其餘4名被告亦是在該行動中被捕。

案件編號:DCCC 86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