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選舉制度│張建宗:可擺脫「政治泥沼」 最終普選目標絕無改變

撰文:杜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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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21日)於網誌表示,中央政府就全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決定》)為香港帶來「及時雨」,可有效堵塞香港選舉制度的漏洞和缺口,香港可徹底擺脫困擾多時的「政治泥沼」。
他又指,完善選舉制度對香港選舉制度的修改完善只是一個小切口,而《基本法》第45條關於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及《基本法》第68條對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的條文保持完整,一個字、一個標點符號都沒有改。這兩條確立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絕對沒有改變,充分證明並無令民主倒退。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指,完善選舉制度可擺脫「政治泥沼」。(資料圖片)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於網誌以「擺脫政治泥沼 聚焦經濟民生」為題,他指《決定》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能夠消除隱患和風險,成功做到「三個確保」,一是確保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二是確保香港政治穩定和政權安全,三是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和香港長治久安。

張建宗又談及「相信大家還記得,根據2014年的『831』決定,本來香港可以在2017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2020年實現立法會議員普選。但由於反對派議員百般阻撓,最終無法實現。」

他指,選舉制度得以完善,香港徹底擺脫困擾多時的「政治泥沼」,同時為香港創造穩定的社會環境,有利良政善治,讓特區政府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從根本上解決老、大、難的問題,化解社會深層次矛盾。

他認為,《決定》體現了參政議政的「均衡參與」,優化結構,突破某個界別、地區或團體利益的局限性,兼顧了社會各界別、各階層、各方面利益,使各階層、各界別、各方面都能夠在香港特區的管治架構中得到充分代表,保障了廣大香港居民的民主權利,有利於提升香港的民主質量,促進香港發展優質民主,提升香港特區的管治效能。

而《決定》對香港選舉制度的修改完善只是一個小切口。《基本法》第45條關於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及《基本法》第68條對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的條文保持完整,一個字、一個標點符號都沒有改。這兩條確立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絕對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