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學女廁偷拍女士如廁 送貨員認窺淫判社服 官稱再犯必判囚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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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學的女廁內有女士如廁時被人偷拍。年青送貨員早前承認1項窺淫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今(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時指,即使初犯都可以判囚,但考慮報告建議等,遂判處送貨員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又警告送貨員,若他再犯,會毫不猶豫判處他監禁。

被告溫秉恆,24歲,報稱送貨員。他被控於2024年5月10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楊建文學術樓3M/F女廁內,暗中拍攝女子X,而女子X當時身處預期可能會裸露或露出私密部位的地方,但被告不理會X是否同意下拍攝。辯方求情時引述報告,建議判被告中等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被告溫秉恆在西九龍法院認偷窺罪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件的嚴重性可判囚,惟考慮被告年齡、背景及報告建議,最終判被告社會服務令160小時。裁判官並警告被告,指窺淫罪可判囚,若被告重犯,會毫不猶豫判處他監禁。

案件編號:WKCC548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