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小學校長認訛騙學校27萬 報告透露因欠賭債犯案 囚6個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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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時任校長陳奕鑫,承認曾騙校方27萬,包括兩次訛稱未收到薪金,要求校方再補發他兩個月糧,及訛稱要辧學校活動求校方發款。他早前認4項欺詐罪,案件今(21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指,案情非常嚴重,被告用不同方式欺詐其任職的小學,違反誠信,涉及金額亦不少,報告更透露陳因欠賭債而「水浸眼眉」,法庭無理由判他緩刑或社會服務令,遂他入獄6個月。
被告陳奕鑫(47歲),被控於2023年4月初及5月初,先後向學校訛稱沒有透過銀行自動轉賬收到同年3及4月份薪金,詐騙校方補發他該兩個月薪金逾15萬元。他又於同年5至6月,兩次向學校訛稱獲辦學團體及校監批准,從學校的銀行戶口,提取資金為職員及學生籌辦活動,詐騙兩筆共12萬元的款項。被告於2023年12月底離職。
報告指被告犯案時沉迷賭博
余官判刑時指,被告最大的求情理由是認罪及有悔意,他以往在社會上擔當重要角色,一直循規蹈矩。惟其背景報告顯示,被告案發時因沉迷賭博,債務大增,他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犯案。雖然被告家人為他說盡好話,感化官亦指他已汲取教訓,他並已向校方還款,但被告仍需就所涉的4項罪名入獄半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非常後悔,承諾不再犯事,被告有良好背景,並獲家人支持,加上已還柙14天,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案件編號:WKCC409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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