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十五局前副總經理涉貪案 廉署檢控多兩人行賄200萬圖獲合約
廉政公署去年9月起訴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香港代表處)時任副總經理許文舉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控告他涉嫌從工程分判商接受200萬元賄款,以協助對方取得一項工地平整項目中的斜坡及泥釘工程分判合約。
廉署今日(4日)公布,日前獲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並於周一(3日)加控另外兩名與分判商相關人士貪污罪名,兩人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將申請合併兩宗案件並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許文舉及恒佳工程建築有限公司營運者吳官勝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許文舉為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香港代表處)時任副總經理,而中鐵十五局為土木工程拓展署將軍澳一個工程項目的承辦商。
廉署當時控告許文舉涉嫌與分判商協議,助分判商取得該項目的分判合約後接受賄款200萬元,惟分判商最終未能取得分判合約。
至於周一被加控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的兩人分別為74歲的恒佳工程董事兼股東吳國希,以及47歲商人黎偉強。案情指,在案發時,許文舉負責監督該公司在本港的工程項目,而恒佳工程由吳國希成立,案發時吳官勝為恒佳工程營運者,商人黎偉強則是吳國希及吳官勝的同夥。
案情指,自2022年5月起,中鐵十五局與另一間建築公司合作,承辦土木工程拓展署於將軍澳一個工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許文舉代表中鐵十五局加入該項目的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批該項目各分判合約的標書及相關監督事宜。
吳國希及黎偉強被控涉嫌於2022年7月至11月期間,與許文舉及吳官勝一同串謀使許文舉同意從吳官勝接受賄款200萬元,以協助恒佳工程取得上述工程項目中的斜坡及泥釘工程分判合約。
廉署指,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四名被告涉嫌於上述期間達成貪污協議。調查亦發現,若非獲許文舉向該項目的管理委員會推薦,恒佳工程並不會獲邀入標,而恒佳工程在投標期間曾獲許文舉提供意見及協助,但因其入標價並非最低,最終未能取得該合約。